关于印发《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提升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工作效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提升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工作效能方案》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进一步提升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工作效能,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提升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工作效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提升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工作效能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进一步提升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工作效能,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技术引领、奖优罚劣、协作共管原则,通过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打造用户界面友好、功能全新的大型科研仪器服务平台,实现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共享共用情况一网通览,创新券使用和服务绩效管理全流程一掌通办,提升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整体效能。

二、建设目标

(一)构建全流程数字化共享平台。重塑大型科研仪器共享使用流程,打造电脑与手机双端互通,提高管理服务、监测、统计、奖补等自动化、便捷性,调动相关单位、人员积极性,增强获得感,保障广大科研人员创新需求,进一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同时,借此机会挖掘共享共用大型科研仪器资源,推进我省共享共用大型科研仪器数量和权属单位扩容。

(二)有效缩短创新券兑付周期。改变传统的创新券补助审核繁琐流程,符合条件的使用方在支付过程中直接抵扣创新券,交易完成后由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实现“无感实时兑付”。申报材料电子化,申报资料自动归集,审核频次由一月一审变为一单一审,资金发放审批线上确认,创新券补助申领周期有望从30—40天缩短至15天之内。

(三)实现仪器共用共享全程可追溯。通过分析物联网遥感装置实时记录的仪器运行情况、供给方机组和人员的实际操作时长,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绩效考核、奖励补助提供数据支撑,建立以数据为基础、客观公正的激励政策。同时,可有效规避在创新券申请和兑付过程中通过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

(四)为同类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提供依据。全面掌握大型科研仪器整体运行状况,对有关大型仪器分布情况、入网情况、使用率、共享率等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对长期闲置设备进行识别记录,为同类大型科研仪器购置必要性、合理性等提供评议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建设任务

新的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平台拟借鉴大众所熟知的“网上购物”模式,打造大型科研仪器“商城”。入网仪器作为“商品”展示,预约过程作为“订单”处理,创新券作为“优惠券”嵌入,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全部实现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发服务、管理、监管三套系统模块。

(一)服务模块

服务模块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平台拟集中展示可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详情,包括设备的图片、名称、状态、所属机构、位置信息、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使用方通过统一身份认证注册后,搜索所需仪器,预约使用并线上支付有关费用。平台系统实现自动生成合同、开具发票、评价反馈等功能。在“商城”运行过程中,依托第三方服务平台为科研人员提供实时在线咨询和便捷线下服务,第一时间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软件、硬件问题。

其中,创新券采用“无感实时兑付”,符合条件的使用方在支付过程中直接抵扣创新券,仅支付需自己承担的部分费用,交易完成后由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各项证明实时进行审核,通过后创新券再行支付。

(二)管理模块

管理模块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供给单位。拟开发物联网遥感设备,为每个入网大型科研仪器安装物联网遥感设备,通过对大型科研仪器电流的实时采集,对电流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做到精准定位,实时状态监测。安装物联网遥感设备后,当产生新的订单时,设备自动生成预约订单二维码,管理方操作人员扫码接收订单,物联网实时记录仪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拍照上传检测结果。平台实现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上架和服务定价、订单接收、合同签订、发票上传、结果传输等功能。对开展共享服务工作表现突出的供给单位、仪器操作人员,通过平台给予奖励补助。

(三)监管模块

监管模块面向省科技厅、各市科技局。平台可实现对用户、订单、合同、评价等信息的查看和调取,以及创新券的审核和发放。同时,监管方可通过可视化展示平台精确了解各台(套)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机状态、使用频率、服务时长等运行状况,支持针对某一区域、某一单位、某一设备等进行统计展示。

四、进度安排

全力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平台开发和物联网遥感设备研发,力争2023年底前平台上线,开展试点工作,并在科技大市场开通展示窗口。

到2024年底,力争整合3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台,安装物联网传感器*****台以上,大型科研仪器数字化集约率达到95%以上,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改革初见成效。到2025年底,大型科研仪器平台与各创新主体的数据传输更加畅通,大型科研仪器使用率和共享率进一步提升,形成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山东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厅主要领导统筹抓总、分管厅领导靠前指挥、牵头处室狠抓落实、有关处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用改革工作提供人财物力保障措施。拟委托我省具备运行服务体系和技术架构基础的第三方搭建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二)强化工作协同。建立科技部门牵头,教育、工信、财政等多部门协同的推进机制。会同省财政厅将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悉数纳入共享开放平台;通过建立科技、教育、工信协作机制,强化对大型科研仪器权属方、使用方的组织、考核、激励、约束,形成长效机制。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牵头推动本地区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鼓励各地出台具体的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和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提供配套支持。大型科研仪器权属单位落实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规章制度、激励和约束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制度体系。修订有关管理办法,加大创新券支持力度,强化科技金融保障,支持国产大型科研仪器使用,加强对大型科研仪器供给双方的考核评价和绩效奖励等。把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科技研发项目、创新平台布局、创新人才等创新资源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标签: 科研仪器 科学技术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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