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裕河滨水景观带招标公告
恒裕河滨水景观带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ZZ-16-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农安县烧锅镇恒裕河滨水景观带项目已由 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农经发改审批字【2016】02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烧锅镇人民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安县烧锅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涵盖土方、木板栈道、堤顶路、广场硬化、绿化、景观雕塑小品、景观亮化及其他项工程。
2.2 招标规模:总长约1700米(含桥面宽),宽50-60m(其中河床宽约27m),总占地面积约191917㎡。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农安县烧锅镇;
2.4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6月1日;
2.5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有同类工程业绩。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1】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硅谷大厦1118室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一标段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3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农安县烧锅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孙大凯
电话:189*****66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1118室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马丽娜
电话: 0431- ********
2016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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