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州文教职专录音棚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福州文教职专录音棚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福州文教职专录音棚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计算机/其他计算机,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音频设备/话筒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16:3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0 至 12:00:00 下午:14:30:00 至 1*: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秀鸿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台江区交通路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秀鸿/0591-********、******** |
项目概况
2023年福州文教职专录音棚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J-2023-292
项目名称:2023年福州文教职专录音棚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预算价 (万元) |
1-1 | 2023年福州文教职专录音棚设备采购 | 1项 | 电脑:1、Apple M3 芯片,配备* 核中央处理器(4个性能核心和4个能效核心)、10 核图形处理器和 16 核神经网络引擎。2、≥512GB 固态硬盘,≥16GB 统一内存。3、≥24 英寸4.5K 视网膜显示屏。4、两个雷雳/USB 4端口,两个USB3接口,千兆以太网端口,带有触控ID的妙控键盘-中文(拼音)。(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3.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3.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3.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2)谈判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张老师
电 话:0591-********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邮 编: ******
传 真: 0591-********
标书编制人: 张秀鸿
电子信箱: ********@163.com" ignore="1">********@163.com
6、领取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7、项目经理:经办人(张秀鸿、林灵冰/0591-********、********) 、负责人(应俊、游莲钦/0591-********)
*、本公告售价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谈判文件售价:¥200.0 元(不含邮寄费)。
9、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福州台江区交通路22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秀鸿/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标签: 录音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