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批次餐具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号),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保定市半人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一) 根据 2023 年保定高新区抽检计划,2023年9月14日抽检的大、小碗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根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构成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办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给予警告。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市监处罚【2023】303号、保市监处罚【2023】304号。
(三) 整改措施: 针对此次抽检发现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分析原因,为避免再次发生该类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具体做到:1.加强餐饮具洗消人员及洗消流程管理;2.确保每餐餐前对餐饮具进行充分消毒,按照消毒柜使用说明,保证消毒时长;3.将消毒后的洁净餐饮具放置到密闭的保洁柜内,对保洁柜进行定期维护,确认其干净卫生。4.安排专人根据实际消毒情况认真做好餐饮具消毒记录。
我单位将继续加强管理,认真学习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为消费者提供洁净卫生的餐饮具,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人员已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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