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应用场景下公路路面智能巡检系统研发及应用》数据采集及分析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多应用场景下公路路面智能巡检系统研发及应用》数据采集及分析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多应用场景下公路路面智能巡检系统研发及应用》数据采集及分析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多应用场景下公路路面智能巡检系统研发及应用》数据采集及分析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多应用场景下公路路面智能巡检系统研发及应用》数据采集及分析技术服务
1.2采购编号:HBJT-ZNJC-******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依照甲方提供检测清单线路所在地进行检测。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1)根据湖北交投科技项目《多应用场景下公路路面智能巡检系统研发及应用》相关研究内容,为实现农村公路大数据的收集,形成农村公路大数据库研究样本,以支撑系统研发过程中的数据储存、清洗、分析、决策等技术开发工作,对农村公路路面病害进行病害采集与数据分析,掌握农村公路路况信息。
(2)为公路大数据管理平台研究与开发提供依据,助力多应用场景下公路路面智能巡检系统研发及应用。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接到甲方进场通知30日内,完成检测、分析及数据整理任务。
1.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hbjtznj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B4地块东塔栋19层-20层
联 系 人:王晓锋
联系方式:188*****26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吴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监督单位:湖北交投集团纪委派驻纪检八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1609室
联系电话: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注: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正本彩色打印。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数据采集及分析技术服务类项目业绩。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数据采集及分析技术服务类项目。 |
注: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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