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等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永宁县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等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3〕259号)文件要求,为按要求完成永宁县2022年林草湿综合监测成果二级地类不一致的认定、非林地上植被类型完善、2023年林草湿监测地类变化图斑举证核实、2023年林草湿监测底图国家级公益林核实确认等工作,参照《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的通知》(永财发(2020)69号 ,)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永宁县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

(二)项目内容

1.开展2022年林草湿综合监测成果二级地类不一致的认定工作。根据下发的二级地类不一图斑数据库,逐图斑进行二级地类认定工作,经我局土地变更负责科室及林草湿综合监测负责科室共同认定后,修改相应地类,并根据修改后的地类,完善相关管理因子、林分因子,共下发永宁县二级地类不一致图斑数8832个。

2.开展非林地上植被类型完善工作。根据下发的地类为非林地且有植被覆盖的图斑数据库,逐图斑进行植被覆盖类型完善工作。共下发永宁县完善植被覆盖类型图斑数5807个。

3.开展永宁县2023年林草湿监测地类变化图斑举证核实工作。根据下发的变化图斑数据库,对数据库中与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图斑进行比对,图斑范围一致的,在国土变更中进行举证变化,范围不一致的,需开展外业调查举证,确定地类。共下发永宁县变化图斑数535个。

4.开展永宁县2023年林草湿监测底图国家级公益林核实确认工作。根据国家下发工作底图,要求对数据中国家级公益林图斑进行确认,重点核实确认土地使用权属和林木所有权,成果数据将作为下一年度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下达的依据,同时还要对起源等林分因子发生变化的图斑进行核实完善。下发底图中永宁县国家级公益林图斑数588个。

(三)项目范围

永宁县县域全境。

二、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意向报名的技术服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二)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须提供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原件,资质要求为丙级(收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资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林业调查规划资质证书原件、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3日内送到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310室)进行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报名资料。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255号

联系电话:0951-*******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草原 湿地 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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