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妇婴医院购置2024年医院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沈阳市妇婴医院购置2024年医院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购置2024年医院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沈阳市妇婴医院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7:18
预算金额 ¥9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涛、苏超群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沈阳市妇婴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阳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涛、苏超群024-********
附件:
附件1 专家论证.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市妇婴医院

项目名称:购置2024年医院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主要包括基本服务和增值服务。服务范围,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医院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LIS、医学影像系统(PACS/RIS)、临床路径信息系统、移动互联网医院系统、手术室信息管理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9.******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符合辽宁省财政厅采购处《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相关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第六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相关文件要求,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东软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此项目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沈阳市妇婴医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87号        

联系方式:刘阳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1号*****室            

联系方式:冯涛、苏超群024-********            

标签: 信息系统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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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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