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城管执法局机房搬迁工程比选公告
鹿泉区城管执法局机房搬迁工程比选公告
鹿泉区城管执法局机房搬迁工程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鹿泉区城管执法局机房搬迁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比选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比选代理为河北皓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比选内容
1、比选内容:
鹿泉城管执法局数据机房目前在本局办公楼4楼、准备将整体机房搬迁到鹿泉智慧城市广场机房。搬迁过程保证设备的安全,业务影响范围及时间降到最低。
2、服务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
3、服务期限:15天。
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服务要求:合格。
6、比选范围: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三、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 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资料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前往河北皓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3栋201室)报名,标书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5日14时0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4 时00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皓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鹿泉区玉石东路与奇石街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
联系人:刘峰
电 话:0311-********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皓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3栋201室
联系人:王晓康
电 话:150*****554
标签: 机房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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