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礼堂灯光、音响、舞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某单位礼堂灯光、音响、舞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礼堂灯光、音响、舞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HJSZ-W1005
三、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 | 货物要求 | 供货地点 | 供货期 | 备注 |
某单位礼堂灯光、音响、舞台建设项目 | 本项目拟采购一批礼堂灯光、音响、舞台设计项目设备,礼堂面积645.545平米(礼堂:舞台区域,宽20.15米,深9.877米,舞台上空高7.8米,面积199.02平米;观众区,长25.3米,宽17.65米,高7.8米,面积446.545平米),主要用于文艺活动、工作报告、大型会议、学术交流、演讲会等功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海南省文昌市,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24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
说明: 1.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货物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设备、安装、管理、运输、人员培训、税费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
1.项目预算:96.1686万元;
2.最高限价:96.1686万,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至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2023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投标供应商2023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证明材料:提供在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凡参加军队各级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增加完成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参与某单位礼堂灯光、音响、舞台设计项目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12 月 11日至 12月 18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
(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2楼207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发售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现场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网络领取需将以上各类材料须按照要求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邮箱:dumingpeng@ah-inter.com。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售文件。邮件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和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招标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至(七)涉及的证明材料、承诺书等复印件;
5.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 1月 3 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月 3 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 5号开标室(海南省招投标协会)。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 1 月 3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 5号开标室(海南省招投标协会)。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单位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1*****507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2楼207
联系人:殷工、杜工、林工
联系电话: 189*****900(殷)、133*****485(杜)、155*****288(林)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梁先生(纪检)
联系电话:0898-********
招标人/代理机构:某单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1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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