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连平上坪森林乡村绿美生态建设示范片项目(一期)EP℃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平上坪森林乡村绿美生态建设示范片项目(一期),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
改投审(2023)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8-441623-04-01-828703。项目建设所需资
金除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连平县上坪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连平县上
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连平上坪森林乡村绿美生态建设示范片项目(一期)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河源市连平县上坪镇中村村和小水村范围内。
2.3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409亩,以建设森林乡村绿美生态
示范片为目标。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国道边入口处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园区内部新建生态绿
道、休闲徒步绿化景观栈道、石狗坳山体绿化景观修复、示范区内景观绿地打造、游客集散
上
及生态环境展示中心、生态游览VR导引系统、园区形象大门、园区新增公厕和环卫设施(环
境卫生提升)、生态绿化停车场、徒步健康基地、摄影、写生桃林景观点、农产品销售点、
冷
农耕文化景观园、廿四节气文化景观园、桃花诗词景观园、山地石艺文化体验馆、桃花文创
DIY工坊、桃林灌溉及景观水系的生态修复和打造,以及若干景观小品和河源本地绿植树木
搭配栽种,该示范园区将达到3A景区的申报标准。
2.4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阶段,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14315821.10元,其中:
(1)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14118166.77元,不含工程建
设其他费用及工程预备费。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所招建安工程费为审定概算建安工程
费,具体造价以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2)本项目设计不包括初步设计阶段,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进
行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197654.33元。
(3)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招标
控制价,包括控制价单价、控制价费率、控制价总价)的为无效投标。
2.5招标内容
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本招标项目设计及概算
评审报告所列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
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等,配合工程
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
完成的相关服务。
(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缺陷责任期
和保修期修复及竣工文件编制等。
(3)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2.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物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2.7工期要求
(1)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365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
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①或②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2)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3.4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必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
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②担任过建筑工程总承
包项目(即EP℃项目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
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
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
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
员均需提供)。
3.7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
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中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符合条件的拟派本工
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他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拟派本工
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提供2023年09月至
2023年11月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
3.8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且应以具备
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
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有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
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编制、收集、汇总等服务。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
料。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2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
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
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3.1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
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由各投标人登录广
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
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
时间为准)。
5.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选择开具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的投
标人须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
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
有效期。
5.3.3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人
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规定:(1)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
价,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免比例为50%,投标文件需要提供信用
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2)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
信用评价,获得AAA级信用评价且同时为中小微企业的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需要提供
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
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
举
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
金。(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和中小微企业等级为准)
注:(1)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
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
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
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一业务指南→河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2)在投标时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
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
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己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
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人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
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5.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
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
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
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
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
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
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
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暂未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
台信用评价登记的投标人按B级对待)
5.8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
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案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
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
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
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5.9建设单位应当在EP℃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
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
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5.10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在签订施工
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
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
对接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河源市智慧化工地
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5.11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人工费占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比例不低于
20%。建设单位必须每月按上述比例将工资款(含预付款)拨付到中标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
5.12中标单位应当每月按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5.13建设单位应当按月向中标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
5.14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
备案。
5.15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工单位)
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
备工作。
5.16建设单位不提供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时办公和工人
住宿用地的相关费用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17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
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8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格式明示项目负责人签章处盖电子
签章或电子印章或签字。投标人投标派的项目管理机构如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的,拟
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格式明示施工技术负责人签章处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
章或签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
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
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L工程量清单
操作手册,网址:http:/14.215.227.219:81/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
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
文件。
/0p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9作口月O日690(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
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上所载时间为准),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
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
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
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
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东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gdzwfw.gov.cn/ggzy-portal./件/44/index)”上
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8.联系方式
年镇人
招标人:
4上坪徽人民终磨
地址:河吊平县镇国街1号
联系人:
黄
联系电话:0762不e02e>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
有
地址:河源市区东城西片☒
念西面纷路北边河源雅居乐花园36栋c1385
联系人:陈先生
7
联系电话:0762-3898966
交易中心: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
地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