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混凝土主材采购比选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混凝土主材采购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混凝土主材采购已批准实施,现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金潮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混凝土主材采购进行公开比选,比选人为天津市金潮建筑工程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蓟州区官庄镇莲花院村北的原冷冻厂场地内,基地北至蓟州水果批发市场,西至现有厂房,东至战备路,南至蓟官路。地块大致为东西长边的矩形,南北长约93米,东西长约224米。该地块总用地面积*****平米,用地性质为划拨商业用地。本次主要为在原有建筑基础上改建,建筑面积约为6875.75平方米。建筑工程内容为:原有建筑的拆除和清运、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岗亭、消防泵房、室外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照明等室外管线工程及道路、景观施工等。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
2.3标段划分与比选范围
5标段: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混凝土材料采购,具体详见《报价一览表》,最高投标限价:******元;
2.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信誉要求
(1)根据开标当日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等内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立展招标)(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金潮建筑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蓟州区 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海宽 联 系 人: 金浩
电 话: 158*****066 电 话: 022-********
传 真: / 传 真: 022-********


标签: 农副产品 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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