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修编服务项目招投标公告
龙岩市、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修编服务项目招投标公告
一、招标说明
根据省水利厅针对市、县级龙岩市、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修订工作方案要求,由市水利局组织进行摸底调研,决定对龙岩市、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修订
工作方案项目进行询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投标书须用密封信封递交,并在信封盖上公章,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于 2023年12月14日下午17点之前(北京时间)送往龙岩市水利局(市行政办公中心7H203)。
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由采购单位确定,邀请局招标小组开标。
2、本次项目投标内容:防御预案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内容。
3、本次招标设有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26万元(市级5万元、7个县级各3万元)。各服务商的报价总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在满足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修订工作要求下,最低价中标,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价,采购单位有权从最低报价服务商中决定中标方。
4、合同签订:合同由采购单位(市水利局和7县级水利部门)与中标方双方签订。
5、交货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巡检服务。
6、付款条件:分二次支付,具体如下:
1) 合同签订后,按市、县签订合同约定的金额;
2) 服务结束后并提交服务报告,经业主认可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7、违约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8、售后服务要求
1) 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服务需求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现场响应,并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采购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无法在上述时间内提供响应服务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以常驻维护人员的形式提供维护服务。
2) 中标单位须保证采购单位任何数据不外泄,如发生由中标单位引起的数据泄密,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报名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
8. 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证书乙级;
三、比选材料提交要求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 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 报价明细表(加盖公章);
7. 佐证资料
8. 以上材料需准备一正一副,正本副本一起封装。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服务与要求
1、项目背景
1.1 编制目的
李国英部长在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优化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修订《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科学设置应急响应条件,量化响应启动标准,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保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水利部门需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2022年度建设任务的通知(闽水函〔2022〕306号)》及《福建省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龙岩市水利局计划在市、县两级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修订,在乡、村两级继续开展《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要求市级及县级预案中应包含山洪灾害防御的内容,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纳入《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中。
1.2 项目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财产和资产密度还将进一步增长,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若不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山洪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必将同步增长,其影响会愈来愈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民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宏观目标,都对城市水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现行的市级、县级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实施,在应对水旱灾害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减轻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近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建设,全市防御山洪灾害的综合能力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国家、省防办高度重视“四预”工作,龙岩市水利局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要求,积极开展修订龙岩市及区县级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乡村两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防汛抗旱预案体系。
1.3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修订);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
4)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
5)《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06年)。
(2)相关规划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
3)《水利信息化顶层设计》;
4)《水利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基本技术要求》;
5)《水利数据中心基本技术要求》;
6)《水利信息化常用术语》;
7)《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
8)《全国水利信息化纲要》;
9)《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3)有关技术标准及文件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办防〔2021〕341号);
2)《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水防〔2020〕295号);
3)《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大纲》(国家防办,2015年7月);
4)《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技术要求》;
5)《山洪灾害预警指标检验复核技术要求(试行)》;
6)《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要求》;
7)《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方法指南》;
8)《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确定方法技术指南》;
9)《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导则》;
10)《省、地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11)《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办汛一〔2015〕13号);
12)《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
13)《福建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明白卡宣传栏标识标牌等制作技术标准》;
14)《福建省基层山洪灾害防御培训演练指南》;
15)《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
16)《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9〕181号);
17)《省级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概算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组、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8)《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水汛〔2014〕80号);
19)《福建省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实施方案(报批稿)》;
20)《山洪灾害预警设备技术条件》(SL762-2018);
21)《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指南》(2019年修订);
22)《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23)《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标准》;
24)《省级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技术要求》(试行)。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防御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断提高防御工作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防御和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科学化水平,增强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充分利用本行业内的应急资源,发挥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作用,建立健全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4)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和利用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5)依靠科技,快速反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防御水旱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及早预警、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 工作内容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具体分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山洪灾害预警服务能力提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四部分内容,其中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开展市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修订,龙岩市7个山洪灾害防治县开展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及隐患排查的成果纳入到预案修订工作中,在龙岩市7个山洪灾害防治县持续开展责任落实、预案修订、宣传、培训、演练、明白卡发放等群测群防工作。
2.1 市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修订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制定,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工作、附则6个部分。《规程》根据水旱灾害发生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共4个级别,对每个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与程序,以及应急响应行动的具体措施,应急响应如何终止分别进行明确。雨情、水情、工情和旱情的监测和报送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监测内容包括水文信息、工程信息、洪涝灾情信息及旱情信息;辖区内江河湖泊及水库的雨情、水情、汛情及重点区域的旱情预测预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和干旱灾害预警,则由水文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洪水防御、干旱防御的应急响应包含会商机制、文件下发和上报机制、调度指挥机制、工作组和专家组派出机制、预测预报机制、预警发布机制、信息报送机制、信息宣传和发布机制8个方面。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水旱灾害事件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相关单位和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及《预案》开展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及抢险技术支撑等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除上述要求外,针对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要吸取近年来多地发生特大暴雨灾害应对教训,研究制定城市、交通运输、航运、旅游、工矿企业等极端强降雨应对预案,明确降雨、洪水位、内涝水位等预警指标、发布职责和程序,强化台风、暴雨、洪涝预判、预警和响应行动联动,增强高等级预警下响应行动刚性约束,落实停工、停学、停业、停运和中断交通等措施。
2.2 持续开展宣传、培训、演练
(1)宣传
对原有宣传设施进行补充完善,协助水利局持续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宣传普及,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挂图、光碟及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以及利用山洪灾害宣传预警维护移动平台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做到进村、入户、到人,不断提高人们主动防范、依法防灾的自觉性,增强人们的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
(2)培训
市县持续、规范、长效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培训,对相关防汛责任人、项目设计单位、系统建设管理使用人员、村级预警人员、危险区群众分别开展相应培训。
(3)演练
各县水利部门牵头组织,演练对象主要是各级防汛部门、乡镇、村有关防汛责任人,应急抢险队伍和危险区群众。参照《福建省基层山洪灾害防御培训演练指南》,一次完整的防御演练包含计划、准备、实施和总结四个阶段,其中演练执行内容有防汛会商、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监测与预警、警报与信息发布、群众转移、被困人员营救、落水人员营救、学校师生转移、景区游客转移、受伤人员急救、灾民安置、工程抢险、专业器材演练共13项内容,各县应结合各自实际需求与演练资金情况,尽量扩大演练覆盖面,务必使群众熟悉安全转移路线,在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做出正确反应。
宣传、培训、演练每次活动均应有会议通知,人员签到、培训演练计划内容,图像/影像资料文档,务必做到工作留痕。
3 工作进度
根据上述工作内容,预计工作时限为4个月。
4 工作经费
根据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组印发的《省级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省级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概算编制》,本项目参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单价,市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单价为5万,县级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单价为3万,故本次工作经费为5+3×7=26万元。
5 预期成果
结合《方案》实施要求及工作内容,本项目预期成果如下:
1、《龙岩市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印刷版5份,电子版2份;
2、《新罗区水旱灾害防御预案》、《长汀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永定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上杭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武平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连城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漳平市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印刷版各3份,电子版2份。
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或服务事项 | 服务内容 | 数量、单位 | 投标金额(元) | 备注 |
1 | 龙岩市、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修订 工作方案 | 龙岩市级、7县市区 | 龙岩市级 万元 、7县(市、区) 万元,共 万元。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报价总价(大写):
法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标签: 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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