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第一批辅机设备包1标段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2×25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第一批辅机设备包1标段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2×25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
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包1标段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HW02-H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5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已由吉林省辽源市辽发改能字(2014)104号文件等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凯博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辽源凯博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设备采购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包1标段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规模及标段划分: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对2×25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中3×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设备进行采购招标;
二标段:对2×25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中3×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设备进行采购招标;
三标段:对2×25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中3×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除尘系统设备进行采购招标。
2.2招标内容:3×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车,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2.3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是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设备的专业设计制造厂家,具有成套设计、制造、供货能力。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3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
3.4良好的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
3.5 投标人最近三年(2013年~2015年)在国内应具有循环流化床锅炉的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行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标明设备规模、用户名称、投用时间),并出具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鲜章)的合同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3.6投标人需具有国家相关专业设备制造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03 月08日至 2016年 0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需具有国家相关专业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3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8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凯博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东艺春城B4附房104-204
联系人:申剑
电话:156*****76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邮编:130012
联系人: 王志娟
电话:043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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