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化钠口服液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碘化钠口服液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采购碘化钠[131I]口服液定点供应商(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50-W3045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采购碘化钠[131I]口服液定点供应商(二次) | 毫居 | 采购剂量约*****毫居 | 按需求交货。接到医院下单后5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并负责上架;紧急情况下48小时内配送到位。 | 辽宁省大连市某医院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240万元;
3.最高限价:24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投标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营业执照;(2)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3)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4)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5)注册批件(生产企业);(6)法人授权委托书;(7)近一年内,国内 3 家以上三甲医院供货发票。其他可以反应企业综合实力的证明材料。
(六)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或者开标现场登录核验,否则投标无效)。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并下载(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
5.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6、购买成功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采购单位评标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采购单位评标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穆超、李大鹏、单浩、耿俊、于洪飞
电 话:155*****039
邮 箱:*********@qq.com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邮 政 编 码:******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全主任
办公电话:0411-********(举报电话)
标签: 碘化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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