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杜庄村东北角地块招租招租公告
辛杜庄村东北角地块招租招租公告
我辛杜庄村委会,为增加村集体收入,现拟将村东北角约10亩地对外招租,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辛杜庄村东北角地块招租
2、地块所在位置:该宗地块东临蒋谭路、南临村道、西临刘井全住宅、北临群英渠,占地面积约10亩。
3、租赁期限:10年
4、租赁底价:第一年至第五年2000元/亩/年,第六年至第十年2500元/亩/年,10年租金合计******元。
5、地块现状:承租方可自行踏勘现场,了解出租地块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如附图,具体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6、地块用途要求:农业采摘、旅游度假、休闲娱乐等文娱类项目,承租方承租后经营内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活动。
7、租金付费方式:2年付一次租金,共计付5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付清第一、第二年租金;每两年租期届满前15日内付清下两年度租金。
二、竞租须知
1、场地情况
项目占地约10亩。竞租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视为承租方对出租地块相关文件及地块现状已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不扰民、无污染、无隐患竞租
由于出租地块所在地毗邻街道和村庄,不允许出现扰民、污染环境、安全隐患等现象。
3、承租期间有维护四邻关系的义务
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有维护平衡四邻关系的义务,不得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引发四邻不满,甚至引发四邻对出租地块进行破坏损毁等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承租方需妥善处置。根据事情严重情况,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应损失。
4、合法经营
承租方应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承租方经营期间出租方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可以配合承租方提供相关手续资料。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形成的债权债务与出租方无关。
5、租赁地块情况
承租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租赁期间,水、电、电器等设施损坏或火灾等情况,由承租方修复及承担相关责任。
租赁期内,承租方造成的工伤事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租赁期内,承租方的违法、违规、民事、行政处分等需自行承担,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租赁期届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地块。承租方应在租赁期满后5日内清理完毕并归还该地块。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并归还地块的,出租方有权处置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
6、如遇政府征地或拆迁
租赁期内,如因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应无条件及时交还出租地块,地上附着物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及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后,一次性退还剩余租金。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其他任何经济补偿。
7、地块转租情况说明
租赁期间,承租方转租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转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8、优先承租权
该地块租赁期届满后,原租户在相同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竞租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00元
2、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3、由本人账户一次性汇入下述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
户名: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请在备注或摘要处写明:承租方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4、本次招租过程中存在扰乱交易、哄抬价格、不履行竞得价格的按照违约处理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5、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承租方应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收款方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环节。
6、保证金退还: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承租方(含竞得人)在本项目竞租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四、竞租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0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项目竞租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2)汇款账号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持有人应与承租方一致);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视为承租方具有参与本项目竞价资格。
4、竞价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
5、计划竞价地点: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如有变动电话通知,请竞价人保持电话畅通)
6、竞价规则
承租方的报价应在招租底价第一年至第五年2000元/亩/年,第六年至第十年2500元/亩/年的基础上报价,承租方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承租方现场填写报价单,现场宣布报价。本次竞价加价基础为100元的整数倍,报价限时10分钟。竞价具体事宜现场宣布。
本项目成交规则采用符合竞价要求的最高报价为本项目竞得人,如最高报价出现相同数额,则进行二次竞价,直至决出一个最高报价。
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内,如只有一人参与竞价,则直接协议签订合同,采用协议方式的不得改变招租方案实质性内容,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底价;两人以上参与需进行竞价,竞价规则按招租方案执行。
7、本次竞价会采用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将作为本项目产生纠纷的法律依据。
8、报价单一经递交,即视为承租方已行使完毕竞价权。报价无效的,视为承租方已经失去竞价权,故承租方请严格按照招租方案要求谨慎、严谨报价。
9、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出租方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完成合同的签订,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交易,承担违约责任。
10、承租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价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竞价资格,其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竞得人应当于成交后7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付清第一、第二年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因竞得人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偿竞得人给本项目造成的损失。
五、注意事项
1、无效报价情形:
(1)报价低于招租底价;
(2)报价不符合竞价规则;
(3)报价单上未填写金额;
(4)报价单上未经本人签字的;
(5)未使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单的。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竞价过程中扰乱竞价秩序;
(2)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
(3)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
3、承租方未参加竞价会的,视为认同竞价结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辛杜庄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
七、对本次出售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辛杜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辛杜庄村
联系方式:刘成武 135*****409
名 称: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李海娜 0316-*******
附图: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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