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设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设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设备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3-67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688,656.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偃师政采招标(2023)0243号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指挥显示屏、会议扩声系统、分布式管控系统、门禁监控系统、网络系统、机房设备、办公家具等;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
地址:偃师区首阳新区中州路与府佑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6座806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

标签: 设备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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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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