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中德合作化工实训中心办公和教学家具招标公告
职校中德合作化工实训中心办公和教学家具招标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职校中德合作化工实训中心项目办公和教学家具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就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出资合作的张家港职校中德合作化工实训中心项目办公和教学家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编号:BSQHY2016-T-01号 二、谈判内容:办公和教学家具,采购预算为20万元 三、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四、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1、响应单位必须为产品生产厂家或产品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3、供应商需提供部分产品的实样,样品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不得标;4、本项目的谈判人代表必须为合格谈判人的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5、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各单位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超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不得参加投标);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响应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4、响应单位若为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5、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 五、谈判时间:1、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布上网之时起至2016年3月10日(双休、节假日除外)9:00-16:00时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三楼)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未领取谈判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3、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下午14:004、谈判时间:2015年3月11日下午14:00 5、谈判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1211室 六、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在谈判时间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并换取收据。若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则投标无效。交纳账户: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0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 七、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八、联系单位: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杨梅玉 联系电话(传真):****-******** 2、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中等专业学校联系人:李锋 联系电话:189*****1553、监督部门: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九、请贵单位购买本谈判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4日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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