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一、规划范围
东起乐东与三亚交界的石柱岭,南到海滨,西至望楼河,北靠九所镇区。规划范围面积为2515.31公顷。
二、产业发展定位
以旅游为支柱产业,以商业和娱乐作为支撑旅游产业的配套产业,适当发展与旅游业相适应的旅游地产业,共同推动龙栖湾旅游度假的快速发展。
三、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至2025年规划期末,规划区总人口按照常住人口3.5万人进行控制。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为871.58公顷,开发建设总量控制在470万平方米左右,各用地规模见附表《规划用地平衡表》。
四、空间结构
形成“一轴、两心、两廊、五组团”的空间布局。
“一轴”:即沿规划区内滨海大道形成的一条主要旅游发展轴线;
“两心”:即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综合公共服务中心;
“两廊”:即由清塘河和抱套河两条河流及沿河防护林带形成的滨河景观廊道;
“五组团”:即以清塘河、抱套河及规划的滨海旅游大道为界线,互相分隔形成五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规划区内由西至东依次为西部的望楼港组团、北部的罗马组团、中部的龙栖组团和抱套组团、东部的石柱岭组团。
该规划2016年2月27日通过县住建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4月6日)
2、公示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Ledong.hainan.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zjj3480@126.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政府办公大楼1楼住建局城乡规划岗,邮政编码:572500;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岗
5、咨询电话:****-********。
附表: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1
R
居住用地
177.42
20.36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177.42
20.36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8.54
0.98
其中
A33
中小学用地
8.54
0.98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19.44
36.65
其中
B11
零售商业用地
45.49
5.22
B14
旅馆用地
264.53
30.35
B3
娱乐康体用地
9.08
1.04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34
0.04
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93.72
10.75
其中
S1
道路用地
88.20
10.12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5.52
0.63
5
U
公用设施用地
2.20
0.25
其中
U12
供电用地
0.45
0.05
U22
环卫用地
0.25
0.03
U31
消防用地
1.50
0.17
6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70.26
31.01
其中
G1
公园绿地
175.04
20.08
G2
防护绿地
89.90
10.31
G3
广场用地
5.32
0.61
建设用地
871.58
100.00
7
H14
村庄建设用地
83.77
8
H21
铁路用地
21.14
9
E
非建设用地
1538.82
规划范围
2515.31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8日
标签: 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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