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安局FJC三四期项目设计部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FJC三四期项目设计部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FJC三四期项目设计部分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FJC三四期项目设计部分采购项目,(比选编号:0724-2320XJ******),比选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比选。

1. 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1建设规模:115万元(含税)。

1.1.2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FJC三四期项目设计部分采购项目,具体内容项目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项目中所涉及到工程建设的本地无线网端到端规划、前期方案制定、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采购清单编制、勘察和设计编制(含概预算)后续服务以及相关主设备、配套设备采购清单的编制、技术交流等工作。

1.2 框架协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注: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框架+订单形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中选人下达订单,采购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下达的订单受本合同的约束。)。

1.3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要求按比选人具体项目的要求执行。比选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设计周期要求。

1.4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最高限价:参选报价折扣<0.55(含税);

注:参选人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参选处理。

1.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无”)。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参选人须提供到参选截止时间止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证书之一: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

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2.2参选人须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证书之一:

①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信誉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5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或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若参选人为本年度新成立公司,可不用提供财务证明文件。

2.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其他要求: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比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段或标段的以标段、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或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 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7日10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人注册

6.1注册

已在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招投标办理-去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在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 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曹智

电 话:133*****131

电子邮件:133*****131@189.cn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3504室

邮 编:******

联 系 人:姚梦奇、阿米娜·托汗、任小俊、钟晓涵

电 话:0991-*******177*****585177*****712

电子邮件:*********@qq.com">*********@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 号:991*****8610801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FJC三四期项目设计部分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FJC三四期项目设计部分采购项目,(比选编号:0724-2320XJ******),比选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比选。

1. 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1建设规模:115万元(含税)。

1.1.2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FJC三四期项目设计部分采购项目,具体内容项目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项目中所涉及到工程建设的本地无线网端到端规划、前期方案制定、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采购清单编制、勘察和设计编制(含概预算)后续服务以及相关主设备、配套设备采购清单的编制、技术交流等工作。

1.2 框架协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注: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框架+订单形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中选人下达订单,采购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下达的订单受本合同的约束。)。

1.3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要求按比选人具体项目的要求执行。比选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设计周期要求。

1.4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最高限价:参选报价折扣<0.55(含税);

注:参选人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参选处理。

1.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无”)。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参选人须提供到参选截止时间止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证书之一: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

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2.2参选人须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证书之一:

①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信誉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5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或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若参选人为本年度新成立公司,可不用提供财务证明文件。

2.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其他要求: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比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段或标段的以标段、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或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 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7日10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人注册

6.1注册

已在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招投标办理-去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在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 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曹智

电 话:133*****131

电子邮件:133*****131@189.cn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3504室

邮 编:******

联 系 人:姚梦奇、阿米娜·托汗、任小俊、钟晓涵

电 话:0991-*******177*****585177*****712

电子邮件:*********@qq.com">*********@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 号:991*****8610801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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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FJC三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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