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圩管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回龙圩管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回龙圩管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预算及内容
1.1项目名称:回龙圩管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项目预算: 60 万元(含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1.3采购项目内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所需仪器及关联软件、配套设施、站房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编号
2.1采购编号:YYJS2016-HLX0301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3依法纳税和及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为保证售后质量,投标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PM10、PM2.5、SO2、NOx、动态气体校准仪、零气发生器)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2.2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须在湖南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
3.2.3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颗粒物、SO2分析仪、NOx分析仪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2.4投标人报名前需到招标人处进行现场勘察并取的招标人签字确认的勘察证明回执;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址及售价
4.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 3月 15日17:00止(每天的09:00~17:00;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4.2所需资料及地址: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⑤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PM10、PM2.5、SO2、NOx、动态气体校准仪、零气发生器)制造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⑥省外企业在湖南地区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颗粒物、SO2分析仪、NOx分析仪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⑧招标人签字确认的勘察证明回执;以上证件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永项目部(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118号二楼)获取。
4.3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需于2016年 3 月 28日17:00前交(汇)至指定账户。
5.2账户情况
(1)开户银行:湖南江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龙圩支行
(2)户 名: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治理专户
(3)账 号:9107 2320 0036 2411 9012
(4)备 注: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YYJS2016-HLX0301投标保证金。
六、标前答疑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天将需要答疑的问题(包括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含有不合理或歧视性条款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超过此期限,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和进行答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将以邮件方式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发给每一个投标人,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如答复时间不足三天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 3月29 日 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政府办公大楼会议室
7.3 在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机构拒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环境保护局地 址: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55*****993
采购代理机构: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驻永项目部地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118号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话:138*****518
九、采购监督机构:回龙圩管理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在获取采购文件的后七天内向回龙圩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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