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工程招标公告

住宅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30433X07002
1、 馆陶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馆陶县金正苑住宅小区住宅楼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馆陶县县城, 建筑面积 23241 平方米,项目投资 1500万元,建筑规模为 7栋, 5-6层,砖混 结构。
2.2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馆陶县金正苑住宅小区住宅楼,合同估算价 1500 万元。
2.4预计工期 30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 2007 年 4 月 9 日至 4 月 13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 邯郸市宁都招投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7 年 4 月 14 日09时30分~10时00分送至 馆陶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馆陶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馆陶县金正苑住宅小区住宅楼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7 年 4 月 14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章):馆陶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地 址:馆陶县县城 邮 编:
联系人:李付壮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章):邯郸市宁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建设大街313号 邮 编:056003
联系人:李丽萍 电 话:0310-*******

日 期: 2007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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