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榕发大厦公区及户内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城投榕发大厦公区及户内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城投榕发大厦公区及户内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致:福建德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善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胜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福州祥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欣榕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兴容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福建锦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国亮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正式受邀请的合格供应商名单)
受福州榕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城投榕发大厦公区及户内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正式受邀请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KTZBCS-*******
2.采购项目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月服务费总限价 | 年服务总限价 | 年服务费总价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城投榕发大厦公区保洁 | 1年 | *****元/月 | |||
1 | 1-2 | 城投榕发大厦户内保洁 | 11月+12天 | *****元/月 |
3、资格标准
3.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正式受邀请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9.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该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5-5资格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5-5资格承诺函)。(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5-5资格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4.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4.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qq.com%EF%BC%89%E3%80%82">正式受邀请的供应商可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等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本公司电子信箱(**********@qq.com)。
4.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2月22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7.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质疑与投诉
8.1质疑
8.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综合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 ;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8.2投诉
8.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榕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梁昱
电 话: 0591-********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社一路祥浦居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邮 编: ******
电 话: 0591-********
传 真: 0591-********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小许 0591-********
项目联系人:樊淑贞、陈东英 0591-********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小洪 0591-********
电子信箱: **********@qq.com
12.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50*****100*********
1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 761*****826********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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