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年》草案公告
《开化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年》草案公告
为适应我县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养老服务发展的要求,奋力打造颐养开化样板,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开展《开化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草案进行公告,听取公众意见。
一、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11日。
二、 主要内容
(1)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县域与中心城区两个规划层次。
1. 中心城区:华埠镇,总面积429.22km2,范围中包含13个城镇社区。
2. 县域:包括马金镇、苏庄镇、齐溪镇、村头镇、桐村镇、杨林镇、池淮镇7个集镇,及音坑乡、中村乡、长虹乡、林山乡、何田乡、大溪边乡6个乡集镇,总面积1801.55 km2,范围中包含2个城镇社区。
(2) 规划期限
与在编的《开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年限保持一致,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3) 规划目标
在奋力建设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的目标指导下,以“积极老龄化”为指导理念,建成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构建功能复合、方便可及、保障基本、服务专业、城乡覆盖、层次多元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建成“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打造基本有保障、普惠能满足、需求可选择、业态可持续的“颐养开化”幸福样板。
(4) 发展目标
按每1万名老年人配建不少于300张床位,近期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8%,远期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智慧养老院数量不低于50%。
(5) 规划布局
建立以规模养老机构为龙头,乡镇中型养老机构为骨干、小微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形成一核五心多点的养老设施总体空间布局。
1. 养老机构布局
养老机构按照床位规模划分为小微型机构100床及以下、中型机构101-300床、大型机构301-500床、特大型机构500床以上四类。开化县严格控制养老机构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再新建500张以上床位的综合性养老机构。设施规模大于300床的养老机构应保障独立占地。开化县规划布局养老机构18处。规划重点养老机构11处。其中新建6处,扩建5处。远期预留养老机构7处,包括部分医养中心、养老公寓、养老社区等。
2. 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布局
构建“乡镇级-村(社区)”两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至2035年末,布局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18处,村(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0处,实现每个乡镇(片区)至少建设一处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村(社区)至少建设一处满足多项或单项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结合15分钟生活圈,完善城镇社区步行 15 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三、 附图
(1) 开化县养老服务设施总体空间格局图
(2) 开化县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图
(3) 开化县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
(4) 开化县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
(5) 开化县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
(6) 开化县近期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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