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及债权项下抵债资产进行公开竞价的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及债权项下抵债资产进行公开竞价的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及债权项下抵债资产进行公开竞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拟在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台(网址:http://shop.jd.com)对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及债权项下抵债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一)债权资产

基准日:2022年8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

代垫费用

债权合计

担保情况

诉讼情况

1

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11,703.37

3,662.13

158.57

15,524.07

1.抵押:(1)天津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酒店,房屋建筑面积*****.545㎡,分摊土地面积7941.5 ㎡;(2)包头市资盛化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4平方米(188亩)。(其中*****.7平方米为鹿鼎天然气二顺位抵押); (3)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9平方米(113亩),房屋建筑面积6341.1平方米;(4)债务人的机器设备100台(套)。

执行程序中。

2.质押:刘英来以其持有的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1200万元股权、徐广祥以其持有的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保证:天津市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弘盛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英来、王玉霞、徐广胜、王玉琴、徐广祥、王淑玲提供保证担保。

2

包头市鹿鼎天然气有限公司

8,486.29

1,883.05

53.53

10,422.87

1.抵押:(1)西北汽车城商业用途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8平方米(22亩);(2)西北汽车城房产,建筑面积*****.43平方米;(3)包头市资盛化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7平方米(第二顺位抵押)。

一审已胜诉,尚未申请执行。

2.质押:徐广胜以其持有的天津弘盛德投资有限公司*****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保证:天津市弘盛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徐广胜、王玉琴提供保证担保。


(二)呼伦贝尔华邦物资销售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抵债资产及剩余债权资产

1.抵债情况:抵债资产为位于呼伦贝尔市经济开发区的宗地号为150*****817*******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平方米、宗地号为150*****80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平方米及土地上在建厂房建筑面积6714.55平方米、建筑面积9915.9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号房产,建筑面积3548.41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号房产,建筑面积1314.36平方米。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5日做出(2018)内07执38号之三号《执行裁定书》,将抵押人所有的上述资产作价********元抵偿呼伦贝尔华邦物资销售有限公司对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的欠款,该抵债裁定生效后,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取得抵债资产所有权,但尚未到有权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剩余债权情况

基准日:2022年8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

代垫费用

债权合计

担保情况

诉讼情况

1

呼伦贝尔华邦物资销售有限公司

4,898.90

1,796.73

66.12

6,761.75

抵押物已以资抵债。保证:叶智群提供保证担保。

抵押物已经法院裁定以资抵债(抵偿部分债务)。执行终本。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具备一次性足额付款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抵债资产所带来的风险。参与公开竞价以前,意向竞买人需缴纳竞价保证金。

三、竞买人要求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下列人员除外: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本次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价时间及竞买规则

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5日9:00-2023年12月15日17:00时(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起拍价:16,650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倍数。详情请登录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台查询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五、联系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17:00前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前往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办公地址咨询。

联系方式:孟先生/张先生

电话:0471-*******/*******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9-12层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联系人:谭先生

举报电话:0471-*******


注:1.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代垫费用等,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4.清单所列示债权/抵债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债权/抵债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提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内蒙古,包头市,包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良债权 资产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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