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车辆、废旧机械设备、废旧电子设备销售招标公告

废旧车辆、废旧机械设备、废旧电子设备销售招标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废旧车辆、废旧机械设备、废旧电子设备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投标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招标内容、要求

1.1 内容


包号


项目


数量



包一


废旧车辆


42 台



包二


废旧机械设备


47 台



包三


废旧电子设备


70 台


说明:招标人开具3%普通发票。

地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指定现场。

1.2 要求

1.2.1 投标者须有经过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1.2.2 参与投标者需事先缴纳招标保证金10万元,开标后未中标者我公司如数退还招标保证金,如中标不履行,不退还招标保证金。

1.2.3 中标方负责在提货地点对废旧物资进行装运,自行确定装运方式。如报废车辆需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中标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1.2.4 招标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必要时,中标方可在装运前对废旧物资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中标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2.5 中标方装运废旧物资时,须听从招标方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不得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资。

1.2.6 废旧物资装运期间,中标方应遵守招标方的安全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中标方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影响招标方的正常生产活动。如因中标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招标方遭受损失的,中标方应负责赔偿。

1.2.7 中标方应做到文明装运,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每次装运结束后做好废旧物资堆放现场的清理工作。

1.2.8 招标方对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品质不做任何保证,拉运时中标方不得对标的物进行挑拣。

1.2.9 乙方若有偷盗行为,按所盗窃物资价值的10倍处以罚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2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2.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2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3月8日至 2016年3月15日每天9:00-11:30,13:00-16:30。

4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6 、开标时间: 2016年3月16日上午9时30分

7 、开标地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电解一厂区五楼会议室。

8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地 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

联系人:邵作繁

邮 编:730089

E-mail: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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