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中转站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中转站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市龙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中转站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采购编号:安龙采2016-10

二、采购项目:安阳市龙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中转站改建工程

三、工期: 90 天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3 月8 日—2016年 3 月 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五、《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房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3 月 28 日,下午15:00 分。

七、开标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房间。

八、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省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封闭式垃圾压缩设备质量检验报告、产品生产企业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三)投标人具有本项目要求的地埋式垃圾压缩设备业绩证明材料壹份;(以合同原件为准)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同类项目的采购、供货使用中无不良业绩和违规违约及不良投标行为现象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图纸清单等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人:景先生

联 系电 话:159*****298 联 系 电 话:135*****018

十二、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安阳市龙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 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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