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镇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我镇今冬明春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2023年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
2023年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亡人事故频发,2023年11月16日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矿联建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致26人死亡; 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时,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丰乐镇丰乐村一平房发生火灾,致7人死亡; 2023年11月20日下午18时30分,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致7人死亡。火灾事故的发生,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
为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链条,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消防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冬春期间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社区(村)、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单位、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
各社区(村)要摸排长期存在问题的消防车通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要摸排老旧住宅、使用功能在三种及三种以上(商业网点除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及时将消防安全条件先天不足、安全隐患整改难以落地的老旧小区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范围。要摸排仓储、物流行业以及改建厂房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要摸排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自建房,协调行业部门核查该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要摸排小单位、小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充电情况,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检查。要摸排违规搭建、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对带险经营、使用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停用、搬离。
(二)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六类场所(即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三合一”场所、小档口、群租房、养老服务机构、寄宿制学校)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配合消防部门依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告知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三)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按职责分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和棚户区设置应急广播,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
(四)开展村(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整治。各社区(村)要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等火灾多发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严防亡人事故发生。各社区(村)要利用治安联防队、红袖标巡逻队等力量,建立相应的防火巡查制度,加大防火巡查力度。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配合公安派出所对隐患整改情况逐一核查,确保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五)深入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各社区(村)、镇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排查本辖区、本行业区域性火灾隐患,并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实行“一患一策”,列出时间表、画好路线图。整改期间,务必依法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底线,全力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
(六)抓好特殊人群、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各社区(村)要针对城镇、城郊火灾形势的特点,落实所辖区域内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网格力量,全面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七)全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工作。各社区(村)、各部门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点,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组织开展消防安保专项行动,镇、社区(村)干部要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消防检查,消除风险隐患。重大节日之前,要对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教育,消除不安全因素。
(八)大力营造冬春期间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各社区(村)要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电气、燃气监测员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安全用电用气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要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推动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减少人员伤亡,尤其是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医院、社会福利机构、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即日起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社区(村)和单位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对冬春季节消防工作形势进行一次综合研判,准确把握火灾规律,制定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领导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给予大力配合与支持,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镇消防安全稳定。
(三)总结考评阶段(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社区(村)要对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研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的时期。全镇干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辖区实际,落实工作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齐抓共管,责任落实。镇党委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各社区(村)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组织对辖区内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将消防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
(三)督导问责,确保实效。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社区(村),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社区(村)、各相关部门每月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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