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处置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处置招标公告



经宝鸡市财政局批准,陇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委托人, 陇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委托人,将该单位帕萨特牌小轿车(陕C*****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处置。交易期内由转让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受理该交易项目的有关咨询事宜。

一、拍卖标的:帕萨特牌小轿车(陕C*****

二、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三、公告期:自2023年12月11日9时00分至12月17日18时00分。

四、保证金:¥*****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7日18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的,于网上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找

五、报名时间:自2023年12月11日9时00分至12月17日18时00分。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址:自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地址为: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崇文路6号 。

七、网上竞价时间:自 2023年12月18日9时00分开始自由报价,自由报价周期为60分钟,在自由竞价周期结束后自动进入限时周期(竞价规则详见竞买须知)。

八、价款支付方式、票据形式:

网络竞价结束后,买受人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大厅>国有产权交易自行打印成交结果公示,联系出让方和代理机构办理成交价款和标的交割手续。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拍卖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九、标的物交接方式: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车辆处置合同》;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与转让方办理车辆相关手续后自行托运走车辆。

十、报名须知:

意向竞买人需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baoji.gov.cn /)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规程》。按照《陕西省产权实物资产操作手册-企业端报名手册v1.0》《陕西省产权实物资产操作手册-自然人注册v1.0》进行注册,按照《竞买须知》要求参加网上交易活动,自然人用户可以办理CA证书登录系统参与报名及网上交易活动,也可以通过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名,用账号密码的方式登录系统。法人办理CA证书后登陆系统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CA锁办理事宜,请联系陕西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客服电话为4006-369-888。

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期间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及时足额向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转入竞买保证金,并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查询到账后,请打印竞买资格通知书,成功获取竞买资格,按时参加网上竞价活动。

十一、 特别提示:

请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该项目的《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明细》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并自愿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二、附件:

1.受让人承诺书

2.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

3.竞买须知

4.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明细

5.竞买人操作手册

转让方联系人(竞买人资格审查):苏工

转让方联系电话:152*****777

查看标的联系人:王工

查看标的联系电话:153*****200

交易中心联系人员:刘工/张工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17-*******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8日



标签: 公务用车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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