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件冲压加工单元设备公开寻源招标公告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件冲压加工单元设备公开寻源招标公告
1.项目地点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大道599号)。
2.项目范围
小件冲压加工单元
3.设备需求
小件冲压加工单元1套,主要包括4台250KN开式压力机,1台450KN开式压力机,1套450KN冲压自动化单元。
4.设备基本要求
标准设备精度满足国标开式压力机一级精度,设备最大装模高度200mm。自动加工单元生产节拍≥40件/min ,配备故障检测功能,重复送料精度≤0.1mm。
5.商务要求
(1)参与方须为设备制造商或集成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至少3套类似设备生产销售业绩(“类似设备”是指冲压设备或自动化设备)。
(2)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参与(“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参与方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若参与方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参与方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参与方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至少提交递交投标文件的上月一个月)。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加盖参与方单位公章。
(3)付款方式: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总价的10%;②验收款:终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80%;③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注:①买方支付预付款、预验收款前,卖方须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买方支付终验收款前,卖方须累计开具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发票。②单笔金额≥20万元的,付款方式为兵装集团财务公司开具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金额<20万元的,付款方式为现金。
6.时间要求
截止交流时间:2023年11月9日。
7.其它
该设备技术方案需进行集中交流,各潜在供应商所提初步技术方案可能用于集中研讨,因此造成各潜在供应商技术方案被外单位所知悉的情形,我单位概不负责,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悉。
8.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1*****001
异常管理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0*****119
标签: 冲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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