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02-1640CITC28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宏图仓储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物流中心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5]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宏图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办公楼及库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为长春市宏图仓储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物流中心项目办公楼及库房工程,建设规模为13212.03平方米,本次招标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本项目招标范围:长春市宏图仓储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物流中心项目办公楼及库房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金钱街以东,金庭路以南,远达大街以西,龙泉铁路线以北;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18年6月1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3年必须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或网上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宏图仓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祝贺
电 话:189*****666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702室,长春联络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
联 系 人:张晖、刘涛
电 话:北京,***-********;长春,****-********,********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