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所需计量检定装备及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沁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所需计量检定装备及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沁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所需计量检定装备及检测设备谈判公告

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沁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就沁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所需计量检定装备及检测设备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JDGP2016—3001H

二、项目名称:沁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所需计量检定装备及检测设备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4包:投标人可以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包号

货物名称

备注

第一包

膜式燃气表检定装置

第二包

压力表检定装置

第三包

燃油加油机检定装置

第四包

M1级砝码、煤炭检验设备






注:在设备技术参数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四、预算金额:第一包20.8万元、第二包15.8万元、第三包10.8万元、第四包8.25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9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凤台西街486号)

3、联系电话:****-*******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16日9时30分至10时

2、地点:晋城市阳光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6年3月16日10时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沁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王琼彦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定川

联系电话:****-*******

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9日


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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