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击场路27号公交枢纽地块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射击场路27号公交枢纽地块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射击场路 27 号公交枢纽地块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JT2023-06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击场路 27 号公交枢纽地块扩建项目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单位(出资单位):海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通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交通配套用房,原有综合楼改造,室外道路、绿化、雨污水、标识标牌、电梯、空调、厨房设备、家具等,总建筑面积约5401.22m2,其中新建交通配套用房1394.23m2,原有综合楼改造约3802.5m2,新建连廊约73.92m2,地下建筑面积约130.57m2。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路北、白公堰桥港西侧。
2.3 本工程总概算投资为997.81万元,建安费及设备费共887.57万元。
2.4工程咨询服务目标:合格。
2.5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以下两点:
施工阶段全过程专业监理和施工阶段全过程的造价跟踪审计服务;
2.6 本项目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 服务周期: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配合服务结束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
A 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
B 有效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明确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本项目中造价跟踪审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两部分工作内容)。
3.2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竣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至少1个建安投资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或面积为5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造价跟踪审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3.2 造价跟踪审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造价咨询单位)。
3.3.3 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监理单位),年龄在 65 周岁以下(至投标截止日),身体健康且符合备案要求。
注:(1)项目总负责人、造价跟踪审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造价跟踪审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与其他委派人员兼任;监理委派人员不得与造价跟踪审计人员相互兼任;上述委派人员需提供开标前在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近期的社保证明(如有退休返聘人员的,仅需提供身份证、返聘合同、退休证书,且年龄须满足建设工程相关执业管理办法的要求,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在监工程的,查询信息参照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二个项目(单个监理项目因施工标原因划分成多个标段的,按一个项目计,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包含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监理招标公告或业主证明等,未放置或无法证明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3)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描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投标文件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3.4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且不得少于5人(含总监)。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
3.5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6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综合监理资质企业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1日14: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12-21 下午14:0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交通局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通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18号 | 地 址: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1206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朱先生 | 联 系 人:朱先生 |
电 话:0573-******** | 电 话:0573-******** |
传 真: / | 传 真:/ |
2023年12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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