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拨付的公示贝克
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拨付的公示贝克
按照《关于印发阜阳市生态环境局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阜环函〔2020〕155号)要求,2023年12月5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了安徽贝克制药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竣工验收会,并出具了竣工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竣工验收结果,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302号)和《关于印发阜阳市生态环境局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阜环函〔2020〕155号),拟向安徽贝克制药有限公司拨付资金100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提出意见。
阜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电话:0558-******* E-mail:fyhbgck@163.com
附件:阜阳市2023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拨付情况一览表
阜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阜阳市2023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拨付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申报 单位 | 项目 主体 | 项目 名称 | 项目内容 | 资金来源 | 拟拨付 (万元) |
1 | 安徽贝克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贝克制药有限公司 | 废气治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将厂区内原处理工艺“冷凝+酸(碱)洗+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两级碱洗+一级氧化+一级除臭”等工艺提升为“预处理(废气碱洗+水洗处理)+RTO系统装置+后处理(烟气冷却+碱洗+水洗处理)”工艺,变更2套二氯甲烷吸附系统,增加2套RTO废气燃烧处理系统(设计风量为*****m3/h、*****m3/h)来提升企业VOCs处理效率,进一步削减VOCs排放。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302号) | 1000万元 |
合计 | 1000万元 |
标签: 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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