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塘灌区水利工程(一期)-水源工程(石门水库)环境工程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苏塘灌区水利工程(一期)-水源工程(石门水库)环境工程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疆兵团南疆新建团场38团且末垦区苏塘灌区水利工程(一期)-水源工程(石门水库)已经发改办投资[2014]4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法人为:兵团第二师三十八团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境工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疆兵团南疆新建团场38团且末垦区苏塘灌区水利工程(一期)-水源工程(石门水库),建设地点在莫勒切河出山口处,地理坐标东经84°31′12.6″,北纬37°07′50″。水库总库容7362万m3;正常蓄水位2394m,对应库容6671万m3;水库死水位2365m,死库容2356万m3,工程规模为中型,大坝为2级,石门水库工程主要由大坝,导流洞、泄洪排沙洞、溢洪道、灌溉发电系统组成,导流洞、泄洪排沙洞布置在左岸,灌溉发电洞布置在导流洞的左上方,经过0.64km的有压隧洞后接坝后式厂房,发电尾水通过隧洞和灌溉渠道连接,溢洪道布置在右岸坝肩,坝后电站装机8000kw。

本次招标工程为环境工程监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能力认定的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3月 8日至2016年3月14日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40号机械行办三楼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携带相关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9日11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二师38团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西路88号

联 系 人: 章建兵

电 话: ****-******* 139*****91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40号机械行办三楼

联 系 人:蒋旭东 李梦然

电 话:189*****506 186*****557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库 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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