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队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中队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嘴山市支队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 HNZPZC—*******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嘴山市惠农区中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内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嘴山市惠农区中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包括:蔬菜配送服务(含蔬菜类、水产类、冰品类、豆制品、禽蛋类、酱腌菜类等)、调味品配送服务、牛奶配送服务、清真肉品配送服务(牛、羊肉)、非清真肉品配送服务(猪肉)。详细参数要求祥见招标文件。

2、供应期限:1年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各标段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须在石嘴山市范围内注册,成立时间须在一年及以上,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所要配送的食品)

4.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及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

4.3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仓储间;

4.4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提供以下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食品流通许可证、固定仓储间证明(以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为准);

4、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六、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持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固定仓储间证明(以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为准)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韦司德商务中心2-2010号)报名。

七、招标文件索取:

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套。

八、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3月30日14时30分(招标人自上午9时00分 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嘴山市支队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3月3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嘴山市支队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嘴山市支队

联系人:贺鹏
联系电话:132*****677

联系单位: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韦司德商务中心2-2010号


2016年3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部队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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