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用沼气灶具及配件招标公告
农村户用沼气灶具及配件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新津县农村户用沼气灶具及配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 XJZFCG2007-11 公告日期:2007年4月6日17时2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新津县 采购包个数:1个
采 购 人: 新津县农村发展局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新津县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新津县农村发展局
包的描述:农村户用沼气灶具及配件(3200套)
该包技术指标: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相应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投标人须是沼气灶具制造商(即生产厂家)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沼气配套产品专业供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沼气灶具生产许可证。
2.有两条以上的生产流水线和装配车间,年生产灶具能力不低于10万台,输气管材年生产能力200万米以上,需提供生产能力证明文件。
3.沼气灶具近三年在全国的累计销售量不低于10万台,在四川的累计销售量不低于3万台,需提供可查证的产品销售量证明文件。
4.在产品推广区域内建有售后服务点,需提供建有售后服务点的证明文件或售后服务委托书。
投标人若是专业供货商,其授权的制造商也必须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因此除了提供自己的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须提供该制造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针对本项目向投标人出具的正式授权书。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可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投标单位应具备证照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沼气灶具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一套(并加盖鲜章);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07年4月6日至2007年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售价: 100元/份,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新津县政府采购中心(新津县武阳西路163号财政局二楼)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07年4月16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
谈判日期: 2007年4月16日14时55分
谈判地点: 新津县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杨先生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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