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吴山镇路灯智慧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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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吴山镇路灯智慧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长丰县吴山镇路灯智慧化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WSZTB-2023-053

2.项目名称:长丰县吴山镇路灯智慧化改造项目

3.项目地点:长丰县吴山镇

4.项目单位:长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

5.项目概况:本次长丰县吴山镇路灯智慧化改造项目是对吴王大道、车左路、百花街三条道路8台配电柜,419盏灯具进行智慧化改造,实现智能管控、智慧运维、数据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等综合管理功能,详见招标需求。

6.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

7.项目报价:56.47万元

8.质量要求:合格

9.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10.合同期限:60个月

11.招标方式:中位数

12.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20%。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签订的路灯智慧化改造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所投单灯控制器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截图);

7.项目至少拟派一名持有安全员C证及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招标须知前附表》评审办法;

9.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填写符合要求);如投标单位为分公司的,需要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1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发包范围:

长丰县吴山镇吴王大道、车左路、百花街三条道路路灯智慧化改造项目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和质保服务。

四、服务需求

(一)人员要求

中标人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须组建专门的项目小组。

(二)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

类型

改造内容

技术要求

改造内容

配电柜

对吴王大道、车左路和百花街配电柜进行智慧化改造,加装市政路灯集中控制主机(8台)。

1.对配电柜改造实现对路灯远程控制和回路状态监控。

2.可实现节能全覆盖、单灯远程管控及单灯状态信息的远程数据回传。

3.智慧化平台集中汇总分析回传数据,可实现对所有路灯可视化管理和监控,达到

智能管控、智慧运维、数据管理、资产管理、节能降耗、安全管理等目的。

4.资产管理报修平台,建立资产管理数据库,张贴资产报修二维码铭牌,市民可通过扫码一键报修,形成工单闭环管理。

路灯

对吴王大道、车左路和百花街灯具加装单灯控制器及更换灯具电源(419盏)。

平台

搭建智慧化平台,所有改造设备接入路灯管理云平台;搭建资产管理报修平台。

安装调试

按标准安装调试,含安装辅材

(三)工作要求

长丰县吴山镇吴王大道、车左路、百花街路灯智慧化改造项目的具体范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须按要求执行。

(四)考核措施

投标人需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按时完工。

中标人若施工不满足相关标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整改至符合标准。

五、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安装交付使用后,提供五年的远程指导。

2.所提供设备质保五年。

六、报名及开标方式

1.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5日15:00

2.报名地点:吴山镇政府北侧办公楼三楼西侧评标室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投标资料(密封改造)、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

4.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15:00

5.开标地点:吴山镇政府北侧办公楼三楼西侧评标室。

6.开标方式:开标截止前密封报送投标材料,壹份正本和壹份副本,开标时所有投标单位到现场进行开封,本项目采取中位数评标。

7.评标:本项目采用中位数评标。

(1)排序:按照投标报价从高到低排序,最大序号设定为N。报价相同,序号相同。

(2)确定中位数:中位数设定为M,当N为偶数时M=N/2;当N为奇数时M=(N+1)/2。

(3)资格审查:对排序为M、M-1、M-2...的投标企业依次进行资格审查。

(4)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家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当M值对应多家企业时,所对应企业均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通过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

8.公示期满3天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10日内签订合同。

、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长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吴王大道100号

项目联系人:李 亚 联系电话:133*****638

投标联系人:许贵磊 联系电话:159*****031

八、其它事项说明

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系统软件开发、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施工、运维等一切费用,招标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后,充分考虑报价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拒绝提供服务。

长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长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

2

项目名称

长丰县吴山镇路灯智慧化改造项目

3

项目地点

长丰县吴山镇

5

资金来源

镇财政资金

6

服务内容及概算投资规模

项目是对吴王大道、车左路、百花街三条道路8台配电柜,419盏灯具进行智慧化改造,实现智能管控、智慧运维、数据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等综合管理功能

7

服务质量要求

合格。

8

工期要求

√合同工期:详见招标公告。

9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0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11

开标方式

排序法

12

投标最高限价

56.47万元

13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R其他专业承包

14

现场勘察

投标人自行组织。

15

本地化服务

本项目是否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 ?不要求

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3)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4)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备注:“本地”系指:合肥市行政区划范围内

16

疑问、招标文件质疑、答疑(含补遗、澄清)、控制价发放时间安排

疑问、招标文件质疑提交时间:2023年12月15日11:00前

投标单位对招标时间计划安排如有异议的,请在规定的疑问提交时间前书面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17

总包及分包规定

√总承包 □分包

说明: 内容经业主同意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

18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

19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20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

21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外封包的开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资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文本中规定需要签字的,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

装订要求

装订成册

23

封套上写明字样

长丰县吴山镇路灯智慧化改造项目

24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15:00(时间如有变动,以公告通知为准)

25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15日15:00

吴山镇政府北侧办公楼三楼西侧评标室

26

评标方法

排序法

27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小组组成:镇纪委、招标办、部门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28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公告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项目。

2、投标货币: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投标有效期 :2023年12月15日15:00止。

4、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

(3)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4)验证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宣布接收文件的投标单位名称;

(5)由监督员或公证人员或招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并经所有投标人确认;

(6)对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由相关人员按顺序依次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记录在案。

5、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合同授予

(1)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将在政府公务公开栏上公示3个日历日,在公示期内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除取消其中标资格,还将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披露。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中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投办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签订合同

A.签订合同时间要求: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对予以赔偿。

B.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C.温馨提示:投标单位必须响应业主的合同主要条款及付款方式等。

7、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年检有效或能证明其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公司资质

投标人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3

公司业绩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签订的路灯智慧化改造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4

产品认证

投标人所投单灯控制器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截图);

5

人员配置

项目至少拟派一名持有安全员C证及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公章,内容真实有效

7

开标一览表

报总价,大小写一致,并加盖公章。涂改无效

8

授权委托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公章

注:授权委托书另附原件一份,被委托人需带身份证原件,登记时核查。

上述8项标准评审必须全部通过,否则按废标处理。

8、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中位数评标

9、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办公室。如有疑义请在投标截止前一日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认同。

10、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参照招投标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执行。

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2、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授权本公司(工厂)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 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最终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文.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智慧化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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