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贵州省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贵州省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就《贵州省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将修改意见以信函、传真或邮件形式反馈贵州省体育局。
联系方式:0851-********
联系地址:贵阳市北京路104号鑫都财富大厦九楼贵州省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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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体育局
2023年11月29日
贵州省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指导意见
(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国家体育总局等12部委《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建设山地民族特色体育强省为抓手,聚焦增强人民体质,充分发挥群众体育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在全省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为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和中国式现代化贵州新实践作出体育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发展道路,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建设体育强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胸怀“国之大者”,聚焦“省之大计”,办好“民之大事”,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群众主体,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坚持突出“四性”。坚持突出群众性、带动性、持续性和纯粹性,努力办好基层体育赛事活动,引导群众热爱家乡、热爱生活、热爱运动,积极参与运动健身,坚定文化自信。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政府引导,科学谋划,支持扶持,在资源供给、志愿服务、赛事安全、应急处置和社会稳控方面做好服务保障。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努力实现群众经常参与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8.5%。依托优质自然和文化资源,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可持续举办的群众性体育赛事,以体育助推旅游、康养、休闲、购销等消费业态发展,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促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体育搭台、开放带动、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发挥体育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积极作用,使贵州山地民族特色体育强省建设不断跃上新台阶。
二、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四)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市(州)、部门(单位)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主题鲜明的全民健身活动,根据地域特色、行业特点,充分发挥群众体育辐射面广、吸引力强、参与面大的特性,大力开展“三大球”“三小球”、跑步、游泳、登山、广场舞、健步走等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推广普及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等民俗民间项目;积极组织面向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体育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部门的优势,调动社会力量,打破行业壁垒,建立开放式、社会化的活动组织模式,不断提高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大团结大融合,促进乡村振兴,促进全民健康。
(五)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持续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支持各地重点推进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新建社区按标准配建体育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相关政策。推广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典型经验,提升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水平和使用效率。紧密结合美丽宜居乡村、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推进体育、文化、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等相关场地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和资源共享,形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健康促进“一站式”服务。
(六)健全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以建立“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的健身组织网络为目标,加快推进各级体育总会改革,将各类健身组织的触角向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延伸。探索基层健身组织与文化、教育、卫生、养老等各类组织相融合的途径和方式。鼓励符合健身需求的户外时尚休闲体育社会组织,建立民间体育组织登记备案制度,引导其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不断提升各类群众健身组织专业化水平,加大向群众健身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打通联系健身群众、服务健身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七)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加强乡(镇、街道)的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与指导站点的建设,建立稳定的国民体质监测专业队伍,开展日常国民体质监测,利用体质监测进行科学健身指导。利用乡(镇、街道)医院、社区诊所、家庭医生等基层卫生部门力量,全面培训可开运动处方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的健身指导。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健身指导队伍建设,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规模,增加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组建科学健身指导巡讲团,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群众身边进行科学健身指导。鼓励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
(八)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文化。构建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大格局,推动体育系统报刊、网站、微信等各类传播平台融合发展,扩大体育建身文化宣传的影响力,用好社会自媒体资源,形成合力推动体育健身文化传播。深入开展体育冠军进校园活动,发挥榜样作用。加强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的开发利用与传承,挖掘各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大力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文化活动。
三、促进“体育+多业态”融合发展
(九)加快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户外运动、智能体育等体育业态,引进国内国际优强企业落户贵州,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体育龙头企业。鼓励研发山地户外智能体育器材,打造山地特色体育装备品牌。立足本地孵化培育中小微企业,围绕城市、乡村、景区、商圈丰富运动健康的产品、服务和业态,突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旅游、体育康养、体育文创等产业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探索构建“以赛促旅、以赛促销、以赛促产”的体育+多产业发展模式。
(十)深化体教融合。全面落实中央有关深化体教融合政策精神,推动发挥学校技能普及、体校专业化训练、社会力量个性化培训功能,推动建立主体多元、途径多样的青少年体育优秀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和建立各级体教融合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青少年体育联赛体系,大力开展篮球、足球、排球、体操、跳绳、游泳、武术和冰雪运动等项目,加快国家足球青训中心建设,持续抓好“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系列赛事活动,积极打造贵州青少年IP赛事,大力推进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工作。逐步恢复市(州)体校。进一步做好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鼓励和支持部分具备条件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体育服务。
(十一)促进体旅融合。以体旅融合为引领,全面推进资源要素跨区整合,结合建设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契机,充分用好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的重要平台,加大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继续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加强文化演艺与体育赛事的有机组合,彰显多彩贵州特色文化,强化旅行社、自驾租车、景区直通车、小车小团等交通保障和体育、餐饮、娱乐服务配套,推进体育商品进景区、旅游商品进赛事,依托“长征之路”“霞客之路”“阳明之路”“茶马古道”等特色走廊,加强体育赛事活动与周边景区景点的串联,着力发展路跑运动、山地骑行、洞穴探险、户外攀岩、汽车露营、冰雪运动、溯溪漂流等户外业态,持续举办好“多彩贵州”“全景贵州”“翱翔贵州”“奔跑贵州”“水韵贵州”“探秘贵州”“激情贵州”等省级IP赛事。
(十二)助力体医融合。以民族特色引导“康养”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度开发运动疗养、运动康复、运动休闲等运动康养项目,推进大健康创新发展工程,促进体育与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康体养生、健康管理、保险等行业深度融合。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支持运动健康促进中心建设,鼓励大型综合医院增设运动康复科室。
(十三)推动体育+大数据发展。依托贵州大数据发展优势,加快数字技术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推动5G、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体育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重点培育体育大数据龙头企业,发展体育数联网,孵化一批智能体育企业,鼓励和引导体育企业加快推进体育产品和服务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培育发展云健身、线上教练、智能赛事、智慧场馆、虚拟运动、“5G+体育旅游”等体育消费新业态,开发智能骑行、智能路跑等线上产品和服务,逐步推行马拉松、自行车等运动项目数字化办赛,打造户外运动线上线下共同发展的消费新模式,促进“互联网+体育”产业智能化发展。强化新媒体营销企业和人才的引进、培养,做好新媒体营销,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
(十四)带动体育+农业发展。引导支持各地依托可利用的水域、空域、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登山、骑行、水上运动、航空运动、露营、汽车越野等乡村特色户外运动产业。推动体育与农业发展,带动村民就业创收,为乡村振兴赋能。鼓励各地推出一批与农特产品产地、销售点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串联的汽车运动自驾、骑行线路,助力乡村经济发展。
四、大力培育群众品牌赛事
(十五)科学设置赛事规模和活动内容。各地应进一步优化运作机制,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赛模式,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进企业开展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同时,应结合财力情况,本着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十六)支持市州重点打造特色赛事。围绕各地自然和人文资源禀赋,培育赛事品牌,支持各市州重点打造2项品牌赛事。支持贵阳市重点打造贵阳马拉松赛、“爽爽贵阳”品牌系列赛活动;支持遵义市重点打造以国家级和省级赛事为支撑的乒乓球超级联赛、“我的长征”系列户外运动挑战赛;支持六盘水市重点打造中国凉都·六盘水夏季马拉松赛、冬季冰雪运动嘉年华系列赛事活动;支持安顺市重点打造黄果树超级越野挑战赛、国际高桥极限运动邀请赛(坝陵河大桥、北盘江大桥低空跳伞分站联动赛事);支持毕节市重点打造百里杜鹃山地定向越野挑战赛、高原耐力训练营暨环草海“划骑跑”系列赛;支持铜仁市重点打造梵净山马拉松赛、中国传统龙舟公开赛;支持黔东南州重点打造锦屏“中国羽毛球之乡”,提升台盘“村BA”和三宝“村超”的品牌影响力;支持黔南州重点打造四季黔南·体育旅游欢乐季系列赛、青少年足球U系列赛事;支持黔西南州重点打造“1+3+N”万峰林马拉松等系列赛、万峰湖野钓大赛。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科学引导、突出重点,整合各方力量,切实支持开展好基层群众体育活动,在总体策划、资金支持、资源统筹、配套服务、安全稳定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各级体育、发展改革、教育、民族事务、财政、农业农村、文旅、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提高对体育助力全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合力。
(十八)强化支持保障。各级政府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注重发挥体育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本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重点赛事活动重点支持;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按规定保障必要经费。要为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在场地设施使用、新闻宣传推介、新媒体运用、志愿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市(州)盘活用好现有及位于工业园区的办公楼宇和厂房等低效闲置资产,推进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旅游综合体建设。支持高等院校加强体育管理、社会体育、休闲体育等专业建设,不断加大基层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十九)守好安全底线。始终坚持安全发展意识。地方党委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协调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安全保障,防范化解风险。举办重大赛事,必须由政府牵头建立健全体育、通信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旅、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参与的应急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体育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熔断机制”,强化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人员的赛风赛纪教育管理,引导文明参赛、文明观赛。
(二十)加强督促落实。省级体育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各级体育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分解任务,确保各地群众性体育活动有序开展、特色发展、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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