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机场社会停车场收费项目对外承包公告
白城机场社会停车场收费项目对外承包公告
白城机场社会停车场收费项目对外承包
公告
一、停车场基本情况
白城机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社会停车场占地面积4000㎡,有200个停车位,2个进车口,2个出车口,停车场系统为人工收费及扫码自动抬杆二合一收费系统,有2台操控电脑。
二、甲方航班运行基本情况
2021年甲方旅客吞吐量*****人次;2022年旅客吞吐量*****人次;截至2023年11月27日旅客预计吞吐量达到******人次,2024年,甲方旅客吞吐量预计可达到******人次。
三、承包形式:公开承包。
四、承包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
五、承包底价及相关事宜
(一)承包方式: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具体承包时间按自然年计算。
(二)承包底价:******元/年,乙方报价不得低于底价,低于底价报价无效,取消承包资格,报价最高者获得承包资格。
(三)承包年限:1年(自然年)。
(四)费用约定:
当提成费用>0时,年度承包价格=乙方报价+提成费用。
当提成费用≤0时,年度承包价格=乙方报价。
提成费用=(实际年度旅客吞吐量×1元)-乙方报价。
实际年度旅客吞吐量按照民航综合系统统计计算为准,2024年度甲方旅客吞吐量16万人次为预计数量,乙方应谨慎考虑并自愿承担旅客吞吐量未达到16万人次而带来的风险。
承包费含税、水费、电费,承包期内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含税金额不变,具体内容待签订合同时约定。为保证甲方停车场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担保,乙方逾期缴纳保证金的,适用本公告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在承包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及其他原因而终止合同后,乙方按时并完好地交还停车场承包场地及相关设施,缴清所有款项及费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乙方。
(五)承包费缴纳方式:先缴费后使用,承包费半年一缴。合同签订后,甲方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乙方报价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在收到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半年承包费一次性转账(可电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半年后,乙方缴纳剩余50%承包费。在合同签订生效1个自然年后,根据甲方实际旅客吞吐量情况,乙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缴纳提成费用。乙方逾期支付应缴费用,甲方按照乙方报价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对乙方进行违约金处罚;如逾期三十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场所,乙方缴纳上述违约金外,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亦不予退还,并补交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费及各项费用。
五、承包方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或区域秩序维护经营许可证等。
(二)承包方法人或负责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承包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信誉良好。
(三)承包方应具备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具备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六、管理要求
(一)乙方利用承包区域提供的超出合同约定之经营范围内的服务内容,均需要提前六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的申请,在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增加服务内容申请后,乙方方可进行服务内容增项,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
(二)乙方擅自经营超出合同约定之外的服务项目,则视为违约行为,每发生一次超范围经营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人民币2000.00元的违约处罚,乙方必须立即整改。乙方未能立即整改或违反3次(不含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承包费亦不予返还。
(三)承包期内,停车场设备设施(包括摄像头、电脑、停车场系统、岗亭内消防设施)维护、维修、保养、升级由乙方负责日常管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停车场至少设立收费管理人员1人,根据航班时刻,确保航班期间停车场始终有人值守,收费管理人员食宿费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延后者不予受理。
(六)当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或经济赔偿责任时,乙方可将违约金或经济赔偿限期支付给甲方或甲方在保证金中扣除,当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通知送达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齐。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和经济处罚:
1、擅自转让、转包、分包、转借或转租、设置抵押、质押所承包场所;
2、乙方利用承包场地进行非法活动、存放危险物品,损害公共利益的,或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事故;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包场地结构,损坏承包场地,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在甲方进行商业、服务和安全等综合评价中,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评价标准;
5、乙方参与任何有损甲方名誉、经营的活动。
(八)甲方不承担乙方与第三方的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的除外。
(九)对于乙方聘用的停车场管理人员,甲方享有审查权和建议辞退权。
(十)因乙方原因发生有效旅客投诉事件但事后得到合理有效解决的,每次有效投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20%的履约保证金违约处罚。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发出通知后本合同立即终止,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承包费亦不予返还。
1、乙方原因发生有效投诉,投诉至中国民航服务监督平台。
2、一年内发生一般性有效旅客投诉达3次(不含3次)以上。
(十二)乙方对所承包的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转借、转租或挪作他用。
(十三)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着反光服。
(十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场地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承包场地和设备的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五)乙方服从甲方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供电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场地的水电等,注意防火,如造成房屋或其他相连房屋、设备受损、人员伤亡等,亦应负责赔偿损失。未经甲方准许,严禁在甲方通信、计算机网络内接入任何设备设施。承担因违反甲方各项管理规定,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要约、承诺、发表言论、从事任何活动。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造成的任何后果均与甲方无关,因此对甲方名誉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十七)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通知。
(十八)乙方承诺甲方社会停车场承包期间收费按《白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城机场公司停车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白发改收字〔2019〕275号文件要求收取。每发生一次没按文件要求价格收取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罚,乙方必须当即整改。乙方未能当即整改或违反3次(不含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亦不予返还。
七、报价审核材料
(1)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附报价表一份,加盖公章。
(4)上述资料整理完毕后,进行密封,邮寄(邮寄时间按照密封报价寄出的时间)或现场送至以下指定位置: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洮河镇白城长安机场
收件人:邢绍卿 高景扬
八、报价有关事项
(一)报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12月16日14时。
(二)承包地点: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洮河镇白城长安机场社会停车场。
(三)如第一次发布公告截止时间内无人报价,需第二次发布公告,如两次发布公告仍无人报价,招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底价,重新进行招商。如两次招商结束后,应答人数量均小于3家,根据应答人提交的报价文件情况,由招商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核,确定签约单位,下发中标通知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绍卿 高景扬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