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交执质〔2023〕90号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工程监理信用信息核备工作指南》的通知

黔交执质〔2023〕90号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工程监理信用信息核备工作指南》的通知

黔交执质〔2023〕90号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

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工程监理信用信息核备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在黔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监理企业:

现将《贵州省公路工程监理信用信息核备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公路工程监理信用信息核备

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提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监理信用信息核备工作效率,做好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审核等信息管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受理事项及范围

(一)企业基本信息。指在贵州省注册成立的具有公路相关监理资质的从业企业的基础信息、资质、人员等信息的新填报及变更。

(二)业绩信息。指从业企业在贵州省范围内承接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信息的新填报及变更,包括在建及已完工的新建、改扩建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养护等合法业绩内容。以下项目业绩不予受理:

1.市政工程(包括城市快速路);

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但未进行公开招标的;

3.未按要求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

(三)人员信息。指在贵州省公路工程从业的监理人员从业登记信息、业绩信息。

二、受理方式及流程

(一)公路工程监理信用信息核备,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填报相关信息申请,上传所需材料电子版并提供必要纸质版资料,填报完成并提交后,电话联系相应受理部门进行审核。

系统中填报上传的材料应清晰完整,上传资料不清晰、不完善或未按要求提交齐全的,将退回不予受理。信息填报企业或或监理工程填报信息提交后,应自行关注查看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中”时,信息尚待审核;显示为“审核通过”时,信息已通过审核并发布;显示为“未提交”时,信息已被审核单位退回,退回原因可在“流程流转”查看。退回信息修改完善重新提交后,应及时联系审核部门进行审核。

三、受理部门

企业如遇办理信息核备和资质申报相关问题,请先认真阅读本指南,再咨询相应的受理部门。

(一)监理企业系统注册、找回企业账户、重置密码、更换预留手机号等相关操作,请咨询注册审核单位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联系电话:010-********。系统使用过程中遇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广东东方思维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公路系统0311-********176*****590

(二)项目业主账号由项目所属地市(州)交通质监站/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创建。业主单位登录系统之后,可以修改密码。

(三)监理工程师账号由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根据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名单直接创建。监理工程师账号用户名为人员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证书编号,登录系统之后,可以修改密码。

(四)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监理人员信息由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负责审核。

(五)相关受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四、监理事项办理资料要求

监理企业申请信息核备所需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一)新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1.新填报企业基础信息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新填报企业人员信息应提供材料包括:(1)劳动合同;(2)个人社保账户打印的参保人缴费信息;(3)身份证;(4)学历证;(5)职称证;(6)任职文件等文件扫描件。

3.新填报企业试验检测设备信息应提供材料包括:(1)购买发票;(2)校准证书;(3)购买清单。

4.企业资质信息根据企业在系统中申报资质许可情况自动生成,不需企业再申请核备。

(二)变更企业基本信息

1.变更企业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提供材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2)工商准予变更通知书等文件扫描件。

2.变更企业人员信息包括修改、删除人员信息。

修改企业人员信息应提供材料包括:(1)劳动合同;(2)个人社保账户打印的参保人缴费信息;(3)身份证;(4)学历证;(5)职称证;(6)任职文件等文件扫描件。

删除企业人员信息应提供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3.变更企业试验检测设备信息应提供材料包括:(1)购买发票;(2)校准证书;(3)购买清单。

(三)新填报监理企业项目(业绩)信息应由项目业主单位录入进行填报,提供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2.项目合同;3.业主盖章认可函件等文件扫描件。

(四)变更企业业绩。项目信息需补充/变更时应及时做项目信息变更。企业项目(业绩)信息应在变更说明一栏明确注明变更内容及原因,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2.项目合同;3.业主盖章认可函件等文件扫描件。

(五)监理人员从业登记及注销

监理人员办理从业登记应提供材料包括:1.《监理工程师从业登记表》;2.身份证;3.毕业证和职称证件;4.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5.劳动合同;6.个人社保账户打印的参保人缴费信息;7.无挂靠承诺书等文件扫描件。

监理人员办理从业注销应提供材料包括:1.《监理工程师从业登记注销表》;2.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监理人员办理从业登记及注销需将纸质版材料交由受理部门审核。如非本人到场办理,需提交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制的委托办理视频。

(六)监理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监理人员办理基本信息变更应提供材料包括:1.身份证;2.毕业证和职称证件;3.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劳动合同;5.个人社保账户打印的参保人缴费信息等文件扫描件。

(七)监理人员业绩登记及截止

监理人员办理业绩登记应提供《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表》。

监理人员办理业绩截止应提供材料包括:1.《监理工程师业绩截止表》;2.撤场批复材料等文件扫描件。

监理人员办理业绩登记及截止需将纸质版材料交由受理部门审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从业企业录入业绩信息时应同步录入该项目相关人员业绩信息,业绩信息核备已通过的不再受理其人员业绩信息核备申请。人员业绩信息通过核备后,不得变更或增补。业绩信息中涉及补充完善工程量描述的变更,不得与原描述冲突,并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履约人员与合同文件中约定不一致的,应提供经监理及业主单位签字并签章认可的人员变更申请批复单,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履约人员中,人员在岗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或工期时长的三分之二。

(三)对于联合体业绩,从业企业录入业绩信息时,工程名称后须补充注明:“XXXX(联合体业绩)”,监理内容中须补充注明:“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XXXX,联合体其他成员为XXXX、XXXX”;在合同价、结算价、监理内容中只能填写本企业实施的部分;另须提供加盖业主印章的联合体协议作为佐证材料。

附件: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

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类型

受理部门

联系方式

监理企业信息核备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

监理监督科

08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工程 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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