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校园网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校园网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校园网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校园网建设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存储服务器3台,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及服务器2套,核心交换机1台,汇聚交换机7台,接入交换机98台,万兆光模块22块,千兆光模块146块,防火墙1台,路由器1台,AC 1台,无线AP 8台,移动办公设备15台,固定办公设备64台。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学理路333号,本次为用户提供存储服务器3台,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及服务器2套,核心交换机1台,汇聚交换机7台,接入交换机98台,万兆光模块22块,千兆光模块146块,防火墙1台,路由器1台,AC 1台,无线AP 8台,移动办公设备15台,固定办公设备64台。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与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涉及到的服务及硬件设备,因需要与项目所在地原有设备进行适配并纳入校方统一的设备维护管理范围内,要求按照合同中指定的品牌、型号、参数、配置进行采购,并且指定“吉林省鸿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提供服务、硬件设备、及后续维护。

依据单一来源采购建议单中第6条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依据“中国电信采购(2019)8号-采购管理办法条文释译”以及2021年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文件,2017年国家审计对中国电信“应招未招”项目的取证标准,经咨询发改委、工信部专家意见,目前ICT项目的采购处理方式如下:业主对项目产品有明确要求的,尽量请业主出具书面意见;本项目业主出具了用户指定品牌设备文件和供货厂商的授权文件,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吉林省鸿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韩洁,131*****213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鹤,043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12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DeclareDetails?id=623*****256*****&type=2&docTypeCode=PurchaseAnnounceBasic
,长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园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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