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看守所新建警用装备、防爆装备、灭火装备、戒具、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制式讯问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新建警用装备、防爆装备、灭火装备、戒具、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制式讯问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新建)警用装备、防爆装备、灭火装备、戒具、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制式讯问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三看守所(新建)警用装备、防爆装备、灭火装备、戒具、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制式讯问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81,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第三看守所(新建)警用装备、防暴装备、灭火装备、戒具、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制式讯问椅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81,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警械设备 | 警用装备、防爆装备、灭火装备、戒具、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制式讯问椅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81,8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第三看守所(新建)警用装备、防暴装备、灭火装备、戒具、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制式讯问椅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5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供应商本身提供本项目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可以不再向其他小微企业分包。
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分包意向协议》。(参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第三看守所(新建)警用装备、防暴装备、灭火装备、戒具、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制式讯问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0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注:①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开标时现场设置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③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2室,电话:0769-********,联系人:李小姐)
名 称:东莞市第三看守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大有园1号
联系方式:0769-********
名 称: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2室
联系方式:0769-********
项目联系人:袁小姐
电 话:0769-********
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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