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馆创客空间招标公告

科学技术馆创客空间招标公告

受天津科学技术馆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科学技术馆创客空间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科学技术馆创客空间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6-A-0060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3D打印机2台;3D打印机2台;3D打印笔10只;笔记本电脑4台;打印耗材60卷。

第二包:笔记本电脑2台;互动娱乐机器人8个;机器人编程资源包1套;机器人编程拓展软件2套;投影仪1台;打印机1台;创意资源包1000套;实验资源包20套。

第三包:幕墙30平米;展柜8延米;桌椅(6人套)3套;桌椅(4人套)15套;其他布展200延米;灯光装饰50只;卡通装饰物1套。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297750元。

第二包:272250元。

第三包:2000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无。

六、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9日9:00至2016年3月21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未办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请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45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人:于涛,联系电话:***-********

(三)第三包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23日10:00在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94号集合,联系人:赵菁,联系电话:136*****001。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须知:

1. 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3. 采购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

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16年3月9日9:00至2016年3月30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并提交(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八、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3月30日9:00至9:30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开标解密时间:2016年3月30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2016年3月30日9:45至12:00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五)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范志刚

(二)联系电话:***-********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科学技术馆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94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赵菁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十二、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3月10日起至2016年3月16日止。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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