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监理招标公告
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偃师市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偃师市发改委以偃发改【2015】12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及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河南水投亳都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偃师市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洛河一级橡胶坝(k0+000)向上游至城关镇新寨村杜甫桥(k3+850),治理总长为3.85k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整治工程、河道清障疏浚工程、水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滨水景观工程、橡胶坝防冲消能工程以及城区河段区域休闲、健身、娱乐、商业、文化设施建设等。
城区段洛河及洛河左岸堤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2级;右岸堤防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4级。
2.2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1个施工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监理标(合同编号:YSLHZL-2016-JL):承担本次招标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施工标(合同编号:YSLHZL-2016-SG):承担偃师市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2.3计划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标计划工期:8个月。
监理标服务期:施工期(8个月)+保修期(1年)。
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招标范围、工期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要求
3.1 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
(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5)2011年3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有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一律不予认可。
3.2 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A: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B: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2011年3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
(8)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有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一律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的记录(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3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函扫描件或传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nhsdl@126.com、传真:****-********)。报名函列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拟投标段、资质等级、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等内容。
注意:投标报名函(扫描件应采用jpg、jpeg或PDF格式,并以公司全称命名)内容及加盖的单位行政公章应清晰可辨。投标人按规定发送投标报名函后应致电代理公司进行信息确认。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后派代表(应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3月9日~3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纬五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大楼8022室)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仟元(¥30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水投亳都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甘佩娟
电 话:189*****733
地 址:偃师市城关镇迎宾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五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8022室
联系人: 郭海燕 薛晓飞
电话及传真:****-******** 邮箱:hnhsdl@126.com
监督机构:偃师市水利局
电话:0379—********
邮编:471900
地址:偃师市兴隆街16号
河南水投水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偃师市利都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379—********
邮编:471900
地址:偃师市兴隆街16号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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