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城周边电采暖改造电力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井陉县城周边电采暖改造电力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城周边电采暖改造电力配套项目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井陉县城周边电采暖改造电力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井陉县微水镇南良都村、北良都村、南河头村、石圪垯村、五里铺村、芝麻峪村、罗庄村、长岗村、岩峰村、微新庄村;

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10千伏配变新建工程及低压线路改造工程,其中10千伏配变新建工程涉及10个村,低压线路改造工程涉及9个村。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4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四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1、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3日 00:00至2023年12月19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一不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03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井陉县

联系人:武卫红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河北明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1812室

联系人:范友磊

电话:0311-********

监督部门: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 0311-********

招标文件如下:
施工招标文件.pdf

标签: 电采暖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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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明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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