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区安保及保洁服务采购公告
家属区安保及保洁服务采购公告
家属区安保及保洁服务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对 家属区安保及保洁服务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JKELJN-F4022)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家属区安保及保洁服务
(二)投标最高限价:每月26,000.00元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概况:中标供应商为采购单位家属区提供安保及保洁服务。中标供应商需派专业保安及保洁人员配合采购单位工作,服从采购单位的指挥及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家属区日常管理,保证业主日常出入方便,家属区秩序正规有序,家属楼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家庭重要物资不发生丢失、损毁,及时处置所属区域内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等。
2.服务区域面积:家属楼占地面积约14亩,共计2栋5个单元121户(实际入住116户),其中1号楼3949㎡,2号楼4620㎡。
3.服务周期:约4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采购方宣布终止服务之日止。
4.派出服务人员数量及要求:
(1)人员数量:中标供应商需派出至少7名人员(其中安保人员至少3名,保洁人员至少4名),结算,满15天按整月结算);
(2)人员基本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工作期间着制式服装,无传染病史(需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且有公安机关的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记录。
(3)人员业务要求。安保人员:①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了解有关保安管理政策、规定;②具备基本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③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④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信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保洁人员:①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②具备清洁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各种清洁工具和清洁剂的使用方法,能够根据不同的清洁任务选择合适的工具和材料;③能够对清洁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清洁工作符合要求。
5.服务内容: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家属区北门24小时坐班安保服务,家属区夜间巡检服务,家属区内及北门外两侧停车秩序维护,家属楼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室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北门外10米范围内道路(含丰巢快递柜周围)卫生维护和快递物品规整,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对发生在巡检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客户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如家属区有简单维修项目,保安人员在保证以上职责的前提下,配合我方进行维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有股权关系交叉的单位,视为同一单位,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需具有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服务经历,且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责任明确
①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或工作失职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以及服务人员自身健康及安全,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②由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失职导致业主丢失或损毁相关物品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③保密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④食宿和常用的劳动工具、安防工具由供应商负责。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款,服务结束后,中标方收集发票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中标方支付货款。服务金额按月据实结算(不满15天按半月结算,满15天按整月结算)。
(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中标金额5%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7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采购方指定账户。服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采购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具体地址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获取。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12月20日16时前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必须装订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只递交正本1份)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185*****721、0531-********
纪检监督电话: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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