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制作招标公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制作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HN-2016-41 财2016年第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询价采购方式,对怀宁县农业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产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费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4、供应商所投项目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询价函中的技术参数要求。

5、报价函应采用订书机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且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中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报价函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包装密封于同一个文件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如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

6、报价函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 ,还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提供其一: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3)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

(4)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防伪票证类)资质证书原件;

备注:A、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须提供原件验证,提供其他形式的证件均作为无效标处理。B、以上资料必须全部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为合格投标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人均作为无效标处理。C、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8、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

9、供应商必须将报价函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现场递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0、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二、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 3 月 17日 15:00 时

地点: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开标二室(高河镇育儿路24号)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须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出具,投标保证金的转款凭证上需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3月17日08:00时前到账。

账户名称: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号:187*****3656

2、投标保证金返还方式:

⑴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⑵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提供10本样品或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并查实的。

四、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合同签订前,由成交供应商缴至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3、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转账支票、电汇或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10%

账户:怀宁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怀宁县支行

账号:176*****6239

4、若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应视作拒绝成交,可取消其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供货、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返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一次性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五、要求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 30 个工作日。

六、成交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有效最低报价完全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交货地点:怀宁县农业委员会

八、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

九、货物需求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配置
数量
备注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1、证书规格:

展开:340mm(横)×240mm(纵);

闭合:170mm(横)×240mm(纵);

内页4张/本(不含封面封底)。

2、纸张要求:

封皮:采用25丝红皮纹PVC胶化纸裱糊210克A级白卡纸裱糊(封二、封三)105克有色纤维证券纸(自然光下显红、蓝两色)。

内页采用150克(无荧光照射显色反应)的防伪专用满版水印纸,水印图案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NONG CUN TU DI CHENG BAO JING YING QUAN ZHENG ”字样。

3、印刷工艺要求:

封面国徽及文字全部烫金,颜色为金黄色。国徽的样式要符合国家标准。“国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字的上方空白位置上下左右居中对齐。“中华人民共和国”字体底端距封面底端84mm, 横向居中后距离左右位置44mm。字体粗宋35pt。“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字体底端距封面底端65mm, 横向居中后距离左右位置25mm。字体粗宋35pt。“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字体底端距封面底端30mm,横向居中后距离左右位置40mm。黑体18pt。

内页及封二、封三防伪印刷:

(1)彩虹印刷底纹:底纹图案专色混色印刷防伪线条图案,底纹图案必须由平滑的曲线构成,目测可以看到曲线的不同部分具有不同的颜色,而且颜色过渡自然。

(2)随机排列微缩文字和隐藏文字:随机排列微缩文字为“土地承包”和“TDCB”,隐藏文字为:“土地承包”和“TDCB”。从左到右,文字逐渐变小,线条逐渐变细。

(3)浮雕底纹:目测可以看到由专色印刷纹路构成的包含有 “AN HUI NONG CUN TU DI CHENG BAO JING YING QUAN ZHENG ”字样的浮雕底纹。

(4)粗细线变换底纹:文字粗细线变换形成“安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5)开锁防伪:封三“注意事项”四周环绕卷叶花饰,卷叶花饰内有隐藏文字,使用专用检测板检测时可分别看到“土地承包”和“安徽农业”两组文字。在开锁片放上去0度时,可见“土地承包”字样;在开锁片旋转90度时,可见“安徽农业”字样。

(6)图形渐变底纹:图形从左到右由大逐渐变小。

(7)防复印底纹:复印机无法原样复印此底纹。

(8)纽索团花:造型美观,不易被复印

(9)彩色编码防伪:证书封三右下角是各地证书印刷序列号,使用12位随机彩色编码(颜色同样本),且与编码数据相关联,可以联网查询,并且可以核对信息。

(10)彩色二维码防伪:证书封三右下角的彩色二维码随机可变防伪,且与编码数据相关联,用手机微信描后可语音播报指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XX部监制,XX省XX厅印制,XXX政府颁发”;彩色二维码左上为红,右上为绿,左下为蓝,右下为黑。

封二文字边距:上28mm,下24mm,左18mm,右18mm。封二标题字体黑体18pt,正文宋体14pt。封三楷体14pt。

封三文字边距:上15mm,下30mm,左18mm,右18mm。封三楷体14pt。

内页方框:140mm(横)×210mm(纵),方框对于页面边距:上15mm,左15mm,右15mm,下15mm。

内页1“编号”文字上端距离方框顶端8mm 。“农地承包权” 文字上端距离方框顶端18mm “XXX人民政府印制”中心位置相对于方框边距:左39mm,下23mm。 “XXX人民政府(印章)”水平居中,印章边缘位置相对于方框边距:左48mm,下23mm。“编号”为黑体18pt,内文为大宋体简16pt,“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为宋体简36pt。内页中的其他文字内容及排版参照安徽省农委提供的证书样本。

4、制作工艺:

(1)专色印刷,使用防伪版纹、团花、浮雕、微缩文字、防复印(COPY)、彩虹隔色印刷技术。印刷线清晰、缩微文字10倍放大镜下可辨、隔色彩虹颜色过渡均匀;

(2)印刷颜色清晰、饱满,牢固,色彩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3)印刷套印误差控制在±0.5毫米。

(4)裁切误差控制在±0.5毫米,无纸毛、无粉尘等现象。

(5)成品须干燥,做必要的防静电处理,适用于高速打印机打印。(5)成品须干燥,做必要的防静电处理,适用于高速打印机打印。

5、包装、运输、验收

⑴包装规格:证书50本/小包、4小包(200本)/箱。

⑵外箱材质:五瓦楞牛皮纸,外箱包装六边充实、有硬度、高防水性,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变形和破损。保证证芯和证书封皮的安全运输。

⑶运输:按采购人要求将证书送达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⑷验收:成品由安徽省农委负责组织验收,怀宁县农业委员会负责签收。

6、其他要求

⑴要求承制单位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防伪票证类)资质。

⑵要求承制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生产、服务、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工艺流程科学规范,确保印制质量。

⑶中标人从设计、制版、印制、包装、仓储、发运和综合管理服务等各环节要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有效的监控措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书”的印制、包装、出入库要有严格管理登记制度。不允许进行外包或转包。

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书版式设计的版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设计、制版后需妥善保管且仅为完成本项目之目的而使用,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要求及时交还,不得保留或自行复制。

⑸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须提供符合询价采购函中参数要求的样品10本供采购人送省农委核验,核验通过后,由采供双方封存,做为成品验收样本,方可签订合同。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样品)见后附件
17万本
开标现场提供样品(壹本)

重要说明: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10本样品,样品待安徽省农委核验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未能按照此条款执行,取消中标人资格。

本次采购最高控制价:贰拾柒万贰仟元整(¥272000.00元)

十、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怀宁县农业委员会 集中采购机构: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胡以华 联 系 人: 吕生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6年3月9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 )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我公司愿以总价格(大写) ,提供本次询价的商品。

二、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技术要求
报价技术配置
响应情况
单价(元)
数量
总价










总价

三、交货期:

我公司承诺于签订合同   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四、质量标准(要求填写)

五、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要求填写)

六、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公司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如为授权代表,还须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3、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防伪票证类)资质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

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

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一百二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

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

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

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

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

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

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

抵押或者其它方式流转。

编号:

农地承包权( )第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为明确土地承包

经营权归属,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稳定和完

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人

民政府核准,确认承包方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

法有效,特发此证。

怀宁县人民政府印制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式


承包方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土地承包合同编号


承包期限


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 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备注














































<!--[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
<!--[endif]-->

承包地

实测

总面积

(亩)

承包地块总数

(块)


确权

确地



确权

确股



确权确地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码
实测面

积(亩)
是否基本农田
四 至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确权确地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码
实测面

积(亩)
是否基本农田
四 至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确权确地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码
实测面

积(亩)
是否基本农田
四 至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确权确股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码
共有地块实测总面积(亩)
是否基本农田
四 至
确权确股面积

(亩)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机关

怀宁县农业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承包方
受让方
变更

方式
面积(亩)
合同

编号
地块

编号
主管部门

签章及日期

































































粘贴(打印)承包地块示意图

注 意 事 项

1.本证是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

证。经发证机关盖章生效,限承包方使用,由承包方保存。

2.本证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

不得侵犯。承包方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3.本证记载事项应当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事项

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登

记簿为准。

4.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有权查阅、复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登记簿记载的事项。

5.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不需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6.承包方有转让、互换、担保、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

营权以及有承包经营权依法消灭的,需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变更或注销登记。

7.本证不得涂改、转借。应妥善保管,如有严重污损、毁坏、

遗失,应及时报告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补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证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