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部分办公室内窗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部分办公室内窗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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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产品(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
1部分办公室内窗改造(玻璃防晒隔热膜)1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部分办公室内窗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R23A051QFC00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部分办公室内窗改造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
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部分办公室内窗改造(玻璃防晒隔热膜) 1 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部分办公室内窗改造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部分办公室内窗改造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
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供应商自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
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或说明(原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税或免缴的
,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或说明(原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原件加盖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2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二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
场南塔32层320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二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
场南塔32层3201号)
七、其他
详见正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300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871-64134878
电子邮件:14244182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
联 系 人:
王彦飞、李腾芳、肖枝莲、王国玺、吴翊、祝欣、陈沿锦、汪怡含、邓楚卿、
刘晓云、张振荣
电 话: 0871-65511240
电子邮件: 14244182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部分办公室内窗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R23A051QFC0005;
2.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部分办公室内窗改造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000.00元;
5.最高限价:9500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部分办公室内窗改造(玻璃防晒隔热膜)
1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
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1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实施完成并交付验收。
6.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
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
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供应商自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
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或说明(原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或说明(原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
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原件加盖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
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
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
1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竞
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
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4.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时00分至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二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
塔32层320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二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
塔32层3201号)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路支行
账号:63661119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300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34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
联系方式:0871-65511240、65511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彦飞、李腾芳、肖枝莲、王国玺、吴翊、祝欣、陈沿锦、汪怡含
、邓楚卿、刘晓云、张振荣
电话:0871-65511240、6551124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办公室内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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