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上海钻井分公司物流运输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RYH-gk-2023-037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钻井分公司物流运输服务(第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00%,招标人为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钻井分公司(以下简称为上海钻井分公司)目
前在国内有 5 条钻井平台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钻井平台分布于东海和南海作业。上海钻
井分公司为保障平台的安全生产,分别在浙江舟山、广东湛江、海南海口、天津塘沽设立了
岸基保障基地。日常生产作业中,需要将上海外高桥仓库内的备品备件及润滑油等生产物资
送往上述四个基地,同时日常工作中各个基地也有物资需送回上海基地维修保养等。物流运
输主要是在这四个基地和上海外高桥仓库之间的往返,但不排除一些修理设备发往国内其它
地方,以及钻井平台中标海外项目后,一些备品备件发往海外目的地。海洋钻井是高投入高
风险的行业,在日常生产作业中经常会发生应急任务,要求物流运输企业必须无条件的配合
招标人的调度,并安全高效的完成相关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钻井分公司物流运输服务(第二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钻井分公司物流运输服务(第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境内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
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
2.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的物流运输资源;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4.有近五年(2018 年 1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 3 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 3 年(从 2020 年 1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前 1 日)投标人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
等电子政务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中石化无纠纷和未结案法律诉讼,不在中石化限制合作名录范围内。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拟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段内携带以下资料一套到代理机构(上海市浦
东新区世纪大道 1500 号东方大厦 11 楼 1101 室)处进行现场审核,材料经验证通过后,代
理单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合格的拟投标单位邮箱:(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书(如已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主体有效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
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3)至少提供 1 项近五年(2018 年 1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须提
供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00 号东方大厦 11 楼 1101 室大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00 号东方大厦 11 楼 1101 室大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以上公告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公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海洋石油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1-
20896757、传真:021-58303314、Email:chench3139.shhy@sinopec.com)。。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1225 号
联 系 人:夏老师
电 话:021-208962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00 号东方大厦 11 楼
联 系 人: 卢娟红
电 话: 021-55697821
电子邮件: 15157154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