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护理学实训室设备建设招标公告
基础护理学实训室设备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基础护理学实训室设备建设项目
2、采购编号:2016-ZQXY-3-8
3、招标内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基础护理实训室建设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5、投标单位中标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生效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付。
6、付款方式:按正式合同签订条例执行付款。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优质的售后服务,近三年内无不良纪录,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
3、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3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发放招标文件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516室(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888号)。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授权书上须注明本项目名称)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16年3月14日15:00时
2、递交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516室
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拒绝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约定
2、开标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518室
3、开标时请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单独提供,不装订入标书内)(五份投标书:一本正本,四本副本)
采购单位:
地址: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曹雪楠
电话:135*****718
邮箱:********7@qq.com">********7@qq.com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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